文成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文成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全流程电子标
登记结束
终止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成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成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及融资等方式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成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镇西里村。
2.2 工程简介:飞行区等级2B,主要建设1条800米*30米跑道、2条垂直联络道、23个机位的停机坪。航站区建设综合航站楼、机库、消防站、特种车库、机务场务用房等,及进场道路、消防救援、供电、给排水、供油等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文成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民航专业工程,主要包括:场道工程、空管工程、助航灯光工程、机场弱电工程等,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文成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企业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信誉要求:至登记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4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除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2225号文)规定的可由同一注册建造师分别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外,不能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近6个月是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前2个月起算的6个月内)的社保。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企业在职员工;
3.1.5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机场场道工程业绩、1项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业绩、1项空管工程业绩和1项机场弱电业绩(提供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企业业绩信息库查询截图,时间以业绩信息库中竣工时间为准;联合体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关信息的,应补充提供施工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联合体成员须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承揽内容提供相对应资格业绩。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5-12-25 15:00:00至2025-12-30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登记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25-12-25 15:00:00至2025-12-30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2025-12-25 15:00:00至2025-12-30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15 09:00:00,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600号航汇大厦17楼龙华开评标区。(电子版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监督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地 址: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迎宾二路300号电 话:021-22321067
9.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联系方式:021-22321067
10. 联系方式
日期:2025-12-24 11:30:00
重要提示:
1、全流程电子标适用的各类文件,申请/投标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在【常用下载】专区中下载使用。
2、拟参与该项目申请/投标单位,须访问“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ebep.caacic.cn/),点击【CA办理】链接。
3、开标系统:投标人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中输入以下地址:https://ebep.caacic.cn,选择【我是投标人】,输入CA密钥,点击【登录】。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
登记结束
终止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成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成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及融资等方式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成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镇西里村。
2.2 工程简介:飞行区等级2B,主要建设1条800米*30米跑道、2条垂直联络道、23个机位的停机坪。航站区建设综合航站楼、机库、消防站、特种车库、机务场务用房等,及进场道路、消防救援、供电、给排水、供油等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文成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民航专业工程,主要包括:场道工程、空管工程、助航灯光工程、机场弱电工程等,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文成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企业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信誉要求:至登记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4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除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2225号文)规定的可由同一注册建造师分别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外,不能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近6个月是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前2个月起算的6个月内)的社保。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企业在职员工;
3.1.5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机场场道工程业绩、1项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业绩、1项空管工程业绩和1项机场弱电业绩(提供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企业业绩信息库查询截图,时间以业绩信息库中竣工时间为准;联合体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关信息的,应补充提供施工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联合体成员须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承揽内容提供相对应资格业绩。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5-12-25 15:00:00至2025-12-30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登记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25-12-25 15:00:00至2025-12-30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2025-12-25 15:00:00至2025-12-30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15 09:00:00,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600号航汇大厦17楼龙华开评标区。(电子版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监督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地 址: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迎宾二路300号电 话:021-22321067
9.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联系方式:021-22321067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文成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远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环城南路百丈岩隧道口交通智慧大楼 | 地 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机场迎宾二路105号 |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 联 系 人: | 余荣仗 | 联 系 人: | 方志远、江会冠(异议联系人) | |
| 电 话: | 13616871683 | 电 话: | 021-62565038转2101、2105(异议联系人)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918291461@qq.com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
| 异议 联系人: | 江会冠(异议联系人) | 异议 联系电话: | 021-62565038转2105 |
重要提示:
1、全流程电子标适用的各类文件,申请/投标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在【常用下载】专区中下载使用。
2、拟参与该项目申请/投标单位,须访问“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ebep.caacic.cn/),点击【CA办理】链接。
3、开标系统:投标人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中输入以下地址:https://ebep.caacic.cn,选择【我是投标人】,输入CA密钥,点击【登录】。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