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清水河县Y701石匣口-胶泥峁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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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件:1. 清水河县安全生产生命防护工程更正公告
|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 |||
| 变更后内容 |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5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业工程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 其他补充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