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国道G528线将乐高唐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补遗公告(第02号)
项目详情
2026-05-19
其他公告
2026-05-19
其他公告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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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528线将乐高唐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补遗公告(第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国道G528线将乐高唐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QWM2026-采购001)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说明。本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关于不含税控制价对应的含税金额说明
原招标公告第2.3条中,不含税控制总价合计为1600500.00元。现补充说明:含税金额合计为1808565.00元。
注:本项目评审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
二、关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修改
原招标公告第7.2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原文为:“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现修改为: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账: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2)银行保函:投标人可开具银行保函,保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但须为银行出具的正式保函,受益人应为招标人(三明市路桥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上述两种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均为有效提交方式。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要求的补充说明
原招标文件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
现补充说明如下:
若中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则不再适用“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另行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原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执行)。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保函形式的,格式由中标人自拟,受益人应为招标人,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
四、关于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的修改
原招标公告中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电话“0598-8520311”现修改为:
电话:0598-8288020
其他信息(监督部门名称、地址等)保持不变。
五、其他说明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三明市路桥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路桥集团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其他公告
2026-05-19
其他公告
2026-05-20
国道G528线将乐高唐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补遗公告(第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国道G528线将乐高唐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QWM2026-采购001)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说明。本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关于不含税控制价对应的含税金额说明
原招标公告第2.3条中,不含税控制总价合计为1600500.00元。现补充说明:含税金额合计为1808565.00元。
注:本项目评审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
二、关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修改
原招标公告第7.2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原文为:“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现修改为: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账: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2)银行保函:投标人可开具银行保函,保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但须为银行出具的正式保函,受益人应为招标人(三明市路桥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上述两种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均为有效提交方式。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要求的补充说明
原招标文件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
现补充说明如下:
若中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则不再适用“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另行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原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执行)。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保函形式的,格式由中标人自拟,受益人应为招标人,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
四、关于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的修改
原招标公告中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电话“0598-8520311”现修改为:
电话:0598-8288020
其他信息(监督部门名称、地址等)保持不变。
五、其他说明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三明市路桥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路桥集团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