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保温材料厂场地出租竞租公告
项目详情
本招租项目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保温材料厂场地出租竞租,已由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在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4楼大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保温材料厂场地出租竞租:标的物可使用面积土地约12.91亩,房屋12间(约250平方米),竞租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起始价详见(附表)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步幅以“100元”为竞价单位。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不以“100”元为竞价单位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五年为一期,一期一付。第一期租金为承包人报价单金额,第二期的租金在第一期的基础上上涨15%。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第二期租金每一期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并付清首期租金(成交款)10个工作日内签订。
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首期租金或缴纳首期租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嵊州仙湖路271号5楼512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4楼大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6年1月15日下午4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账号:201000383772566。
参租人需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汇款人与报名人必须是同一人。
5.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无密封好的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1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费剑
联系电话:13758593333
招标代理:孙洁丽
联系电话:13059879264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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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保温材料厂场地出租竞租:标的物可使用面积土地约12.91亩,房屋12间(约250平方米),竞租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起始价详见(附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租年限 | 竞租起始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保温材料厂场地 | 10年 | 302515元/5年 | 5000元 |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步幅以“100元”为竞价单位。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不以“100”元为竞价单位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五年为一期,一期一付。第一期租金为承包人报价单金额,第二期的租金在第一期的基础上上涨15%。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第二期租金每一期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并付清首期租金(成交款)10个工作日内签订。
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首期租金或缴纳首期租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嵊州仙湖路271号5楼512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4楼大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6年1月15日下午4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账号:201000383772566。
参租人需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汇款人与报名人必须是同一人。
5.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无密封好的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1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费剑
联系电话:13758593333
招标代理:孙洁丽
联系电话:13059879264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崇仁镇马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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