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 霞浦县2025年度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交工检测已由霞浦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霞浦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 2.项目概况 | |
| 2.1?建设地点:宁德市霞浦县 2.2?控制价(估算价):24.1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4.479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 (1)工程类别:检测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工程的外观检测、实体检测等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图纸、预算清单及招标人工作方案为准。 2.4?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在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在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3天内提供检测结果、10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5?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2.6?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1324.01元,下浮率为40%,发包价为144794元(因系统固化原因,描述不一致之处以本处为准)。 (3)本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工程质量检测、交通安全布控(若有),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各项辅助费用、风险费用、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上涨或下浮)、税金、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检测服务相关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4)支付方式:检测人完成全部检测工作且提交正式检测报告,提交发包人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 3.2?资质要求: | |
| 3.3?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2)具备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内容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质量检测内容;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放在投标文件组成模板中第五项; (5)技术人员: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低于3人(除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前将相关技术人员证件报发包人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6)按要求提交的材料应字迹清晰易辩认,否则审查不合格。 |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2月09日10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交易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0时00分 5.2?交易地点: 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 6.联系方式 | |
| 项目 招标人:霞浦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国资大楼三层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38856899 霞浦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