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终止公告
项目详情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答疑公告 | |||
| 公告类型: | 补充(变更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娄星区 |
| 交易大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交易小类: | 房屋建筑 |
| 内容 | |||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P13页第6.1条明确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见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平台,经查询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只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属于招标文件P13页第5条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据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客服(400-898-8388)介绍,目前电子保函平台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娄底市交易中心现已不需要提供招标文件P13页第5条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请明确电子保函是否需要提供招标文件P13页第5条证明材料? 答:取消投标须知3.4.1中第5点规定“采用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公司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技术、报价三册是各自独立编制目录、页码,然后合并上传?还是三册合并统一编制总封面、总目录、总页码上传? 答:三册合并统一编制总封面、总目录、总页码上传。(总封面格式自拟) 问题三:标书制作软件上传模块格式,其中有需要上传的“封面”模块,需要上传的“封面”模块中要求的封面是商务、技术、报价三册合并编制的投标文件总封面,还是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或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或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封面? 答:上传总封面(总封面格式自拟),其他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封面和正文需要在正文模版中体现,都需要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盖章签字。 问题四:招标文件P65页关于授权委托书的模板中,需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模板中写明:“正面”、“反面”,因关于身份证的正面、反面没有明确的定义,请明确身份证哪面是正面,哪面是反面。 答:身份证国徽面为正面,身份证人像面为反面。 问题五:招标清单中多处要求详见设计图纸,但是招标附件下载处没有图纸,请提供; 答:现提供图纸附件下载。 问题六:反硝化滤池系统的清单,招标清单只有32项,而技术规格书中的清单(技术规格书P107-109页)有60项,且很多设备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个清单为准? 答:反硝化滤池清单,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七:智慧水务的招标清单中的硬件配置清单,与技术规格书中附的硬件配置清单(技术规格书P212-213页)有部分差别,主要是技术规格书中硬件配置清单有双目AR智能眼镜和AAO池出水TN仪表等,而招标清单中没有,请问智慧水务的硬件配置清单以哪个为准? 答:智慧水务清单中的硬件配置清单,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八:关于技术规格书的第四章13节次氯酸钠系统(技术规格书P125页)第13.1.1第6条:“次氯酸钠发生器系统提供的次氯酸钠制备系统须通过第三方安全评估认证,须提供认证证书”。经与国内多家知名次氯酸钠发生器制造商如山大华特、新日等问询,均表示没有这个第三方安全评估认证,且表示这个认证不是国家官方强制要求的认证(第5条:“次氯酸钠系统制造商应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许可必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是国家强制要求),这个只是第三方非官方机构的认证,不能作为制造商资格的强制要求项,具有排他性。请明确这一条是否需要提供。 答:关于技术规格书的第四章13节次氯酸钠系统(技术规格书P125页)第13.1.1第6条:“次氯酸钠发生器系统提供的次氯酸钠制备系统须通过第三方安全评估认证,须提供认证证书”,取消此条要求。 问题九:资格条件设置涉嫌限制竞争 条款依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是本次采购相关货物(或系统)的制造商 (或系统集成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国内有相应设备的售后服务中心”。 质疑理由: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排除了业内专业机电集成商参与投标的可能性,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的规定。排斥了潜在投标人,不利于贵司获取真正优质且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强制要求国内售后服务中心,且未明确售后服务中心的具体标准,存在主观裁量空间。 答 :1、变更为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本项目智慧水务或监控及自控设备或仪器仪表或高效沉淀池设备或反硝化滤池系统或预处理或AAO池或二沉池或加氯加药系统或除臭系统或污泥脱水等)系统集成商。 2、取消此条“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国内有相应设备的售后服务中心”。 问题十:商务评审-企业综合实力-体系认证:设定且证书认证范围仅为: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完全依据“某公司”的证书范围定制,而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明显还有污泥处理设备生产、电气自控生产、环保工程或水污染治理等更切合污水厂项目。 答:证书认证范围变更为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水污染治理。 问题十一:商务评审-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信誉:将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企业纳税信用A级提高标准设定超长时限完全匹配“某公司”的情况确保其得满分。依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货物招标文件》商务评审的说明:“包括投标人财务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类似业绩及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评审。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商务评审应就财务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类似业绩及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评审,量身定制选择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企业纳税信用A级,规避了“某公司”亏损企业的实际情况。 答:现将企业信誉中的2、 3、点变更为: 2、投标人连续5年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得3分 3、投标人获得税务部门评价:近5年连续获得企业纳税信用A级的,得3分; 问题十二:商务评审-企业综合实力-安全生产:降低标准选用安全防范技术贰级证书作为评分项,仅为“某公司”具备该证书,而其他实力强的企业一般不会去办理仅限于安防行业协会的小众证书。 答:商务评审-企业综合实力-安全生产变更为投标人或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技术贰级证书的,得2分;壹级证书得5分; 问题十三:商务评审-企业综合实力-节能环保、品牌实力、质量保证:均为“某公司”具备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货物招标文件》商务评审的说明中均不建议,而“某公司”均具有。其中设置节能环保国家绿色工厂、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是对供应商更有利的,对业主有利,更贴合污水厂情况的反倒是《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更能够体现投标人的专业水平、产品质量、制造能力;品牌实力设置驰名商标、CNAS认证实验室,也纯粹是为“某公司”定制,其驰名商标主要产品为电力二次设备制造,其CNAS认证实验室的瑞士TESEQ静电抗扰度测试仪和射频传导骚扰抗扰度测试系统,瑞士EMTEST阻尼震荡波模拟器,日本HIOKI电能质量分析仪,瑞士Haefely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测试系统、浪涌冲击抗扰度测试系统和工频磁场抗扰度测试系统等高精度设备均为电气元器件设备的实验室检验设备,与本次采购的环保设备完全不相关,在大型环保设备采购领域,像本项目设置驰名商标加分项、CNAS认证实验室实属独一份的存在。 答:商务部分中的节能环保、品牌实力、质量保证、技术创新能力中要求的奖项、认证、驰名商标等均增加“投标人或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获得相关奖项、认证、驰名商标等也予以加分。 问题十四:商务评审-企业综合实力-技术创新能力:设置该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均为“某公司”定制,其他类似认证有很多,但独选该三项仅因为“某公司”具备。 答:商务部分中的节能环保、品牌实力、质量保证、技术创新能力中要求的奖项、认证、驰名商标等均增加“投标人或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获得相关奖项、认证、驰名商标等也予以加分。 问题十五:商务评审-拟派人员配置:设置项目负责人可选市政及机电工程二级独选机电工程二级,技术负责人仅限机电相关专业。实际上环保工程、电气、给排水等均比机电与项目情况更匹配。 答:本项目招标范本主要内容为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对应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为评审因素,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而设置,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且符合该评审因素要求的有很多企业,即使不具备也不会导致废标。本项目货物采购主要包含机电设备类货物采购与安装,非市政施工类,机电相关专业包括暖通、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方向,设置这一要求,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法定情形,也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的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 问题十六:商务评审-投标人类似业绩: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以投资方式获得的BT、BOT、TOT等PPP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实际上投标人具备雄厚资金能够获取BT、BOT、TOT等PPP项目业绩,且负责项目实施的是更具实力的投标人。量身定制的三年连续亏损的企业“某公司”,肯定不具备投资能力。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具有实施本项目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的实际供货业绩,以投资方式获得的BT、BOT、TOT等PPP项目业绩不是投资人自己实施的,与本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类型不符。投标人自己实施(施工)的BT、BOT、TOT等PPP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十七:技术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加氯加药系统、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自控及智慧水务:技术评审的四项内容60分中夹带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五星级单位、次氯酸钠发生器制造商具有相关产品专利、深床反硝化滤池系统制造商供货业绩、智慧水务系统集成商供货业绩共计18分明显属于商务评分内容,与技术评审应为评委技术评审。上述18分均为“某公司”量身定制。 答: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方案、加氯加药系统、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自控及智慧水务”评审因素均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内容,设置其作为技术评审因素并未违反范本中关于技术评审“说明:1.包括货物规格标准、技术性能、安装调试以及质保期服务承诺等方面的评审”。 依据: (1)加氯加药系统、反硝化滤池系统、智慧水务系统,为本项目中极为重要的子系统,其产品质量及项目实施能力直接关系污水厂能否达标验收,这几项子系统相关要求并非对投标人本身的要求,而是对相关制造商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自主选择制造商进行投标,要求制造商提供相关产品供货业绩,能更好的体现制造商在类似项目上的实施能力,均属于择优选择。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获得售后服务五星级证书为加分项,符合该加分项的有很多企业,设置这一要求,并非阻止潜在投标人参与,而是鼓励各投标人重视售后服务,为项目带来及时良好的售后服务、质量提升的可能性,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并非不合理的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属于择优选择。 问题十八:技术文件量身定制 技术文件中对品牌档次,仅写国内一流品牌,不写参考品牌,存在主观裁量空间。 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3号)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一般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商标,“不写参考品牌”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问题十九:本项目中招标文件未提供《施工图》,请提供本项目《图纸》。简易清单613定稿内的大部分设备描述参数不详,不能有效真实反映设备所需规格,无法准确有效报价。 答:现提供图纸附件 问题二十:《招标文件》P9“1.3.2交货期(不包括安装调试)-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具体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本描述,前后矛盾,请明确交货期是否为3个月(不含安装调试工期),另请明确安装调试工期。 答 :须满足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的条件。 问题二十一:《招标文件》P49“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卖方负责将所有设备及配件运至工地现场交货以 及 负责安装指导、调试完毕。…3、方式:本次招标货物为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价,即包括产品价格、增值税等税费、随机特殊工具、备品备件费、国内运杂费(包括到工地的卸车、就位费等)、保险费(是否保险由卖方自定)、安装指导费、调试费、技术培训费、材料设备检测试验费,配合买方的必要工作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此条与《招标文件》P50“8.4 买方负责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后期的运行维护”,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投标人负责安装和调试?请明确试运行的期限,并明确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药剂、操作人员的费用是否由招标人负责? 答:卖方负责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后期的运行维护”,投标人负责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的期限三个月,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药剂、操作人员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指导。 问题二十二:《招标文件》P50“1、正式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成后,最终参数符合招标要求,…,项目建设整体验收合格、项目试运营三个月水质达标后15个工作日,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7%,并无息退还原中标人提交的约保证金;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贰年后(如投标单位质保期大于贰年的,按延保承诺函执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结算款项)。发包方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付款”,按整个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负责设备供货、安装(描述存在前后矛盾,待招标人确认本项目是否需要投标人安装)、设备调试内容,试运营工作应该由招标人负责,如因非设备原因导致的试运营不合格的是否可以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如需投标人负责水质达标情况,请提供图纸以便投标复核相关工艺、池容、处理负荷。 答:投标人负责水质达标 问题二十三:《招标文件》P51“4、设备安装调试经自检合格后,卖方要会同买方或者质检部门/机构共同验收,并签定设备验收合格证书,以上相关检验、验收费用由卖方承担。”,请问相关检验指标有哪些和验收机构类型,以便投标人考虑相关费用。 答 :相关检验指标见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书,验收机构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问题二十四:《招标文件》P5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设备的价格风险全部由卖方承担。合同项目里的专业工程 暂估价部分,在合同签订后由卖方向买方提交专业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报价,买方经方案审查以及价格审计后签字确认,由卖方进行实施。验收完毕后由买方根据审计后的价格支付给卖方。”,根据此条说明,请问招标资料《简易清单613定稿》中的工程配套费是否按全额支付给投标人?《简易清单613定稿》各单项工程内的其他费用,是否扣除暂列金部分,其他全额支付给投标人? 答: (1)工程配套费不得更改,在合同签订后由卖方向买方提交专业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报价,买方经方案审查以及价格审计后签字确认,由卖方进行实施。验收完毕后由买方根据审计后的价格支付给卖方。 (2)各单项工程内的其他费用包括暂列金额及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其中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合并取费,招投标时按取费表计算,实际缴纳与取定不同时,可以按实调整。 问题二十五:《四污技术文件定稿》P8 “2.1 供货范围”说明“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内(详见第三章设备清单)的全部设备供货,投标人应根据本规范所提供的各项外部条件及限定条件,配备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自控系统设备及辅助附件,并提供所有设备的安装/指导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试运行、人员培训及软件编制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单体池体之间的管道、设备预埋件、线管由土建单位负责安装外,厂区内所有工艺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安装。对于系统供货的设备(如: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系统、污泥脱水系统、加氯加药设备、除臭系统、曝气系统)投标人的工作范围为构建筑物外1米(带对法兰、密封垫片及连接螺栓),设备供货应包括所有设备、设备检查维修平台、管线、支架、阀门、仪表、连接附件、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控制箱柜及按钮箱、电缆等,卖方应对所供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系统和零部件。供货界线参见技术描述及附图。招标附图仅供参考,上述所有卖方供货范围内的管道、管件、支架、阀门等的供货数量应以施工图实际发生量为准,但价格不作调整,投标人应根据其工程经验,核算系统供货设备的管道、管件、阀门、支架、仪表、安装及连接附件、控制箱(柜)、电缆等的供货数量,并按核算结果进行投标报价。管道支架的供货也包含供货范围内,卖方应根据管道的的直径和长度以及相关标准合理的设计布置管道支架。如有必要,设备制造厂家负责对上述工艺系统的详细二次设计,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图纸。”,但是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缺少单体内管道材料、阀门(只有少量管道、阀门)等的清单,由于缺少施工图纸,单体内的管线、支架、阀门等工程量及内容投标人无法核实,无法根据实际情况报价。请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以便各投标人核对。否则,请问是否按照《简易清单613定稿》中所列项目报价即可?《简易清单613定稿》未列明部分的管道、阀门、支架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 (1)按《简易清单613定稿》中的所列项目报价即可,若施工界面有冲突,以实际现场施工时的情况为准。 (2)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二十六:《四污技术文件定稿》和《简易清单613定稿》文件中,无法落实很多设备的参数,如:旋流沉砂池技术参数缺少池体深度,部分闸门缺少闸门中心到安装平台的高度,潜污泵安装导轨的长度,起重机工字钢的长度等等,请提供本项目图纸,以便投标人核实相关数据。 答:现提供图纸附件 问题二十七:《四污技术文件定稿》和《简易清单613定稿》空气悬浮鼓风机风量为27m3/min,数量为2用1备;板式曝气器每套标准供气量(m3/h):6-8m3/h,数量为720套;此参数是否有误;曝气盘数量初步核算27m3/(min*台)*2台*60min/h÷(6或8)m3/h=540或405套曝气盘,请确认曝气盘或风机参数是否有误,避免因设备选型影响处理生化效果。 答:参数无误。 问题二十八:《四污技术文件定稿》和《简易清单613定稿》空气悬浮鼓风机出口升压70kPa,根据经验和风机的出口风压判断此AAO生化池的有效水深应该大于6m,此条与《四污技术文件定稿》p62“提升装置全为304不锈钢材质,包括搅拌器支架、导轨系统、提升链、起吊臂、地脚螺栓。导杆长度为4米”中的导轨长度为4m不符合,请明确导轨长度,并提供图纸供投标人复核。 答:现提供图纸附件。 问题二十九:《四污技术文件定稿》中要求投标提供高效沉淀池出水水质担保保证书、反硝化滤池出水水质担保保证书,请提供整个项目图纸,以便投标人复核各处理段的处理效果、处理负荷,以便投标人判断整厂工艺处理效果,并做出负责任的担保保证书。同时请明确,试验药剂费用以及权威水质检测费用是否由招标人负担。 答: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 问题三十:《简易清单613定稿》高效沉淀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中要求斜管参数为“斜管规格:长1m,Ф20,厚度1.0±0.05mm,39.06m2,不锈钢,30°”与《四污技术文件定稿》P81中“规格:斜长L=1.0m,a=60º,d=80mm;材料:乙丙共聚”。请明确斜管规格、材质、安装角度、厚度,安装支架材质。并请明确是否存在混凝土主梁支架,提供土建结构图纸,以便招标人核算斜管支架布置方式。 答:现提供图纸附件 问题三十一:《四污技术文件定稿》P111,除臭系统要求“1) 供货商提供的离子除臭应为成套装置,采用国内优质品牌,包括臭气管道收集排放系统、控制系统及15m排气烟囱等。”,但《简易清单613定稿》中只列出了1项除臭系统,并没有管道收集系统的详细清单,请明确补充收集管道的详细清单和相关图纸资料 答:详见图纸,本次招标范围只包括设备,管道收集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三十二:《招标文件》P6“资格要求”的“2.5.2 其他”指出“ (1)对核心产品设备,一个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系统)的设备(系统)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与P35,“技术评审”中的“技术方案”提到“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核心设备(或系统)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本身是投标人的不需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核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本身是投标人的不需提供),视为无效投标”,但是招标文件中请明确指出本项目中的哪些部分设备(或系统)属于评分要求的“核心设备(或系统)”,对于其他不属于核心设备(或系统)的,是否可以不提供制造商授权书而不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答:以技术文件书要求为准:板框压滤机,次氯酸钠发生器,智慧水务需提供唯一授权。其他不属于核心设备(或系统)的不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问题三十三:关于人员配置社保证明,要求提供近6个月证明,因社保缴纳一般是次月底前缴纳上个月的社保,本次招标截止日为7月9日,6月份的社保还没缴纳,是否明确近6个月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更切合实际情况? 答:近6个月明确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问题三十四:关于唯一授权书招标文件没有明确以下两点,请明确 (1)如果唯一授权书的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同时参与本次招投标,请明确是两方的投标都有效,还是授权方投标有效,而被授权方投标无效? (2)如果有两家或以上投标人都取得某一授权方的唯一授权书,且其中有投标人提供的唯一授权书涉嫌伪造,是否会与授权方进行确认其真实授权情况?如何处理涉嫌伪造投标人? 答: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依法依规处理。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9日09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 凡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与本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 |||
| 发布时间: | 2025-07-01 | ||
| 附件: | 四污图纸1223.zip 答疑公告1.pdf | ||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答疑澄清公告 (二) | |||
| 公告类型: | 补充(变更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娄星区 |
| 交易大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交易小类: | 房屋建筑 |
| 内容 | |||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答疑公告 (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关问题答疑和澄清如下: 问题一:技术文件P199页第2.3.5条第 (2)点“提供多台核心交换机虚拟成一台逻辑设备的功能,该逻辑设备必须具备跨设备的链路捆绑功能、一致的转发表项、以及统一的管理界面,并提供技术白皮书;为保证虚拟化技术的成熟可用,需提供6项虚拟化技术的专利证明”,经与国内多家交接机知名企业或上市企业如子午线、瑞斯康达(上市公司)、三旺(上市公司)、ORING、海康威视(上市公司)等问询,均表示没有这么多虚拟化技术的专利,认为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该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即可,是否提供专利证明与该产品技术是否成熟并无直接关联性,此处设置6项专利证明要求具有排他性及某一单独制造商指向性,建议取消此条不合理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技术参数及功能需求即可,取消需提供6项虚拟化技术的专利证明”。 问题二:技术文件P199页第2.3.6条第 (4)点:共模防护≥9KV,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经与国内多家交接机知名企业或上市企业如子午线、瑞斯康达(上市公司)、三旺(上市公司)、ORING、海康威视(上市公司)等问询,均表示关于共模防护≥9KV只是一项常规的技术要求,均没有此类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且此第三方测试报告并非官方强制许可要求,此条要求设置不具有代表性,具有排他性及某一单独制造商指向性,建议取消此条不合理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即可,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不作评标条款。 问题三:关于大屏问题。 技术文件P203页第2.3.14条第 (1)点拼接单元:拼接屏采用HR55EB高清液晶55寸拼接单元,A+屏体,超窄边设计,LED光源,物理拼缝3.5mm(双边拼缝)亮度:550cd/㎡,分辨率1920*1080,画面比率16:9 ,高对比度4000:1,可视角度:178° 亮度均匀,显示清晰、图像失真小,影像不闪烁,可满足7×24×365长时间开机,寿命不低于60000小时。 输入接口:HDMI*1、VGA*1、BNC*2、YPr/Pb、S-VIDEO*1,支持分屏显示,整屏显示,任意组合显示。(提供公安部检测认证,具备3C、CE、CB、ROHS、FCC、IP65、ISO4001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节能产品认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LED显示单元需提供IP6X防尘等级和抗震十级检测报告)。 1、其中要求提供的“ISO4001认证”,是否表述有误,应该是ISO14001认证,请明确。 2、其中要求提供的“抗震十级检测报告”,按照技术文件 P196页第2.1条 (3)点:本次招标监控系统核心部件推荐使用海康、大华、英飞拓等国内知名品牌。经与海康威视(上市公司)、大华(上市公司)、英飞拓(上市公司)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问询,均表示没有“抗震十级检测报告”,且该大屏是安装于室内,从技术要求上,只要满足技术参数及要求即可,此类产品也根本不需要抗震十级的超高要求,认为此要求为不合理,建议取消,请明确。 答 :1、修改为ISO14001认证 。2、取消LED显示单元需提供IP6X防尘等级和抗震十级检测报告。 问题四:根据招标提供的最新图纸,“AAO池”的工艺设计说明中指出“1. 本工程总设计规模为4.0×104m3/d ,变化系数Kz=1.62,近期设计规模为2.0×104m3/d ,变化系数Kz=1.78,近期设2座AAO池,设计处理规模为2.0×104m3/d,远期再增加2座。”,而且图纸中《主要设备表(单组)》也明确了为单组单体的工程量,根据设计说明,本项目的AAO池的设备工程量应该为2组的总量,但是招标提供的《简易清单613定稿》中,“AAO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只有1组的,图纸与招标清单要求不一致,请核实本次招标“AAO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实际需要的工程量。 答:以清单为准,1座。 问题五:根据招标提供的最新图纸,“二沉池”的工艺设计说明中指出“1. 本工程总设计规模4.0×104m3/d ,近期设计规模为2.0×104m3/d ,变化系数Kz=1.78。近期设置2座二沉池,单座设计处理能力1.0×104m3/d,而且图纸中《主要设备表(单座)》也明确了为单组单体的工程量,根据设计说明,本项目的二沉池的设备工程量应该为2座的总量,但是招标提供的《简易清单613定稿》中,“二沉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只有1座的,图纸与招标清单要求不一致,请核实本次招标“二沉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实际需要的工程量。 答:以清单为准,1座。 问题六:答疑公告问题三十,仍未明确解答。图纸中斜管规格“斜管规格:长1m,Ф20,厚度1.0±0.05mm,39.06m2,不锈钢,30°” 与《四污技术文件定稿》P81中“规格:斜长L=1.0m,a=60º,d=80mm;材料:乙丙共聚”矛盾,且未明确斜管规格、材质、安装角度、厚度,安装支架材质等,请明确。 答:以清单为准。 问题七:答疑公告载明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9日09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请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是否也应该顺延至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 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至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 问题八:招标技术规格书P8-“单体池体之间的管道、设备预埋件、线管由土建单位负责安装外,厂区内所有工艺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安装。对于系统供货的设备(如: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系统、污泥脱水系统、加氯加药设备、除臭系统、曝气系统)投标人的工作范围为构建筑物外1米(带对法兰、密封垫片及连接螺栓),设备供货应包括所有设备、设备检查维修平台、管线、支架、阀门、仪表、连接附件、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控制箱柜及按钮箱、电缆等,卖方应对所供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系统和零部件。供货界线参见技术描述及附图。招标附图仅供参考,上述所有卖方供货范围内的管道、管件、支架、阀门等的供货数量应以施工图实际发生量为准,但价格不作调整,投标人应根据其工程经验,核算系统供货设备的管道、管件、阀门、支架、仪表、安装及连接附件、控制箱(柜)、电缆等的供货数量,并按核算结果进行投标报价。”上述的价格不做调整单价不做调成还是系统包总价不作调整? 答:单价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问题九:高效沉淀池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仪表、控制箱柜在“简易清单613”中没有列项,是否在本标段报价范围?若在范围,是否是由各投标人自拟清单进行报价,固定单价不调整,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报价即可。 问题十:反硝化滤池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仪表、控制箱柜在“简易清单613”中没有列项,是否在本标段报价范围?若在范围,是否是由各投标人自拟清单进行报价,固定单价不调整,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报价即可。 问题十一:污泥脱水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仪表、控制箱柜在“简易清单613”中没有列项,是否在本标段报价范围?若在范围,是否是由各投标人自拟清单进行报价,固定单价不调整,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报价即可。 问题十二:“简易清单613”中是否没有考虑检查维修平台、管线、支架、阀门、仪表、控制柜的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报价即可。 问题十三:是否可以提供土建标段的招标清单,以便核实两个标段的内容,以免重复报价? 答:不提供。 关于唯一授权的要求:仅技术文件中的板框压滤机,次氯酸钠发生器,智慧水务需提供唯一授权。其他产品都不需要唯一授权。 凡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与本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 |||
| 发布时间: | 2025-07-08 | ||
| 附件: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第二次澄清.pdf | ||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答疑公告 (二) | |||
| 公告类型: | 补充(变更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娄星区 |
| 交易大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交易小类: | 房屋建筑 |
| 内容 | |||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答疑公告 (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关问题答疑和澄清如下: 问题一:技术文件P199页第2.3.5条第 (2)点“提供多台核心交换机虚拟成一台逻辑设备的功能,该逻辑设备必须具备跨设备的链路捆绑功能、一致的转发表项、以及统一的管理界面,并提供技术白皮书;为保证虚拟化技术的成熟可用,需提供6项虚拟化技术的专利证明”,经与国内多家交接机知名企业或上市企业如子午线、瑞斯康达(上市公司)、三旺(上市公司)、ORING、海康威视(上市公司)等问询,均表示没有这么多虚拟化技术的专利,认为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该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即可,是否提供专利证明与该产品技术是否成熟并无直接关联性,此处设置6项专利证明要求具有排他性及某一单独制造商指向性,建议取消此条不合理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技术参数及功能需求即可,取消需提供6项虚拟化技术的专利证明”。 问题二:技术文件P199页第2.3.6条第 (4)点:共模防护≥9KV,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经与国内多家交接机知名企业或上市企业如子午线、瑞斯康达(上市公司)、三旺(上市公司)、ORING、海康威视(上市公司)等问询,均表示关于共模防护≥9KV只是一项常规的技术要求,均没有此类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且此第三方测试报告并非官方强制许可要求,此条要求设置不具有代表性,具有排他性及某一单独制造商指向性,建议取消此条不合理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即可,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不作评标条款。 问题三:关于大屏问题。 技术文件P203页第2.3.14条第 (1)点拼接单元:拼接屏采用HR55EB高清液晶55寸拼接单元,A+屏体,超窄边设计,LED光源,物理拼缝3.5mm(双边拼缝)亮度:550cd/㎡,分辨率1920*1080,画面比率16:9 ,高对比度4000:1,可视角度:178° 亮度均匀,显示清晰、图像失真小,影像不闪烁,可满足7×24×365长时间开机,寿命不低于60000小时。 输入接口:HDMI*1、VGA*1、BNC*2、YPr/Pb、S-VIDEO*1,支持分屏显示,整屏显示,任意组合显示。(提供公安部检测认证,具备3C、CE、CB、ROHS、FCC、IP65、ISO4001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节能产品认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LED显示单元需提供IP6X防尘等级和抗震十级检测报告)。 1、其中要求提供的“ISO4001认证”,是否表述有误,应该是ISO14001认证,请明确。 2、其中要求提供的“抗震十级检测报告”,按照技术文件 P196页第2.1条 (3)点:本次招标监控系统核心部件推荐使用海康、大华、英飞拓等国内知名品牌。经与海康威视(上市公司)、大华(上市公司)、英飞拓(上市公司)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问询,均表示没有“抗震十级检测报告”,且该大屏是安装于室内,从技术要求上,只要满足技术参数及要求即可,此类产品也根本不需要抗震十级的超高要求,认为此要求为不合理,建议取消,请明确。 答 :1、修改为ISO14001认证 。2、取消LED显示单元需提供IP6X防尘等级和抗震十级检测报告。 问题四:根据招标提供的最新图纸,“AAO池”的工艺设计说明中指出“1. 本工程总设计规模为4.0×104m3/d ,变化系数Kz=1.62,近期设计规模为2.0×104m3/d ,变化系数Kz=1.78,近期设2座AAO池,设计处理规模为2.0×104m3/d,远期再增加2座。”,而且图纸中《主要设备表(单组)》也明确了为单组单体的工程量,根据设计说明,本项目的AAO池的设备工程量应该为2组的总量,但是招标提供的《简易清单613定稿》中,“AAO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只有1组的,图纸与招标清单要求不一致,请核实本次招标“AAO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实际需要的工程量。 答:以清单为准,1座。 问题五:根据招标提供的最新图纸,“二沉池”的工艺设计说明中指出“1. 本工程总设计规模4.0×104m3/d ,近期设计规模为2.0×104m3/d ,变化系数Kz=1.78。近期设置2座二沉池,单座设计处理能力1.0×104m3/d,而且图纸中《主要设备表(单座)》也明确了为单组单体的工程量,根据设计说明,本项目的二沉池的设备工程量应该为2座的总量,但是招标提供的《简易清单613定稿》中,“二沉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只有1座的,图纸与招标清单要求不一致,请核实本次招标“二沉池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实际需要的工程量。 答:以清单为准,1座。 问题六:答疑公告问题三十,仍未明确解答。图纸中斜管规格“斜管规格:长1m,Ф20,厚度1.0±0.05mm,39.06m2,不锈钢,30°” 与《四污技术文件定稿》P81中“规格:斜长L=1.0m,a=60º,d=80mm;材料:乙丙共聚”矛盾,且未明确斜管规格、材质、安装角度、厚度,安装支架材质等,请明确。 答:以清单为准。 问题七:答疑公告载明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9日09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请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是否也应该顺延至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 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至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 问题八:招标技术规格书P8-“单体池体之间的管道、设备预埋件、线管由土建单位负责安装外,厂区内所有工艺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安装。对于系统供货的设备(如: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系统、污泥脱水系统、加氯加药设备、除臭系统、曝气系统)投标人的工作范围为构建筑物外1米(带对法兰、密封垫片及连接螺栓),设备供货应包括所有设备、设备检查维修平台、管线、支架、阀门、仪表、连接附件、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控制箱柜及按钮箱、电缆等,卖方应对所供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系统和零部件。供货界线参见技术描述及附图。招标附图仅供参考,上述所有卖方供货范围内的管道、管件、支架、阀门等的供货数量应以施工图实际发生量为准,但价格不作调整,投标人应根据其工程经验,核算系统供货设备的管道、管件、阀门、支架、仪表、安装及连接附件、控制箱(柜)、电缆等的供货数量,并按核算结果进行投标报价。”上述的价格不做调整单价不做调成还是系统包总价不作调整? 答:单价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问题九:高效沉淀池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仪表、控制箱柜在“简易清单613”中没有列项,是否在本标段报价范围?若在范围,是否是由各投标人自拟清单进行报价,固定单价不调整,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报价即可。 问题十:反硝化滤池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仪表、控制箱柜在“简易清单613”中没有列项,是否在本标段报价范围?若在范围,是否是由各投标人自拟清单进行报价,固定单价不调整,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报价即可。 问题十一:污泥脱水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仪表、控制箱柜在“简易清单613”中没有列项,是否在本标段报价范围?若在范围,是否是由各投标人自拟清单进行报价,固定单价不调整,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报价即可。 问题十二:“简易清单613”中是否没有考虑检查维修平台、管线、支架、阀门、仪表、控制柜的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报价即可。 问题十三:是否可以提供土建标段的招标清单,以便核实两个标段的内容,以免重复报价? 答:不提供。 关于唯一授权的要求:仅技术文件中的板框压滤机,次氯酸钠发生器,智慧水务需提供唯一授权。其他产品都不需要唯一授权。 凡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与本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发布时间: | 2025-07-11 | ||
| 附件: | (已压缩)娄底市第四污水处_20250708.pdf | ||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终止公告 | |||
| 公告类型: | 补充(变更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娄星区 |
| 交易大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交易小类: | 房屋建筑 |
| 内容 | |||
| 各潜在投标人: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年6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现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本项目重新招标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发布时间: | 2025-07-14 | ||
| 附件: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_20250714.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