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项目编号:310000000260303185882-00325940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子包编号: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代码:91310115590357308Y公告标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60303185882-0032594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上海新广玉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1220号84.84340004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
(1)本部食堂(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5楼),日均就餐人数约1100人左右。
大餐厅面积1000平方米,餐位240个。
包房2间,面积150平方米。
(2)驻西漕大厦食堂(杨高中路3288号1楼),日均就餐人数约280人左右。
食堂面积300平方米,餐位100个。
详见招标文件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
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在相同采购任务的条件下确定次年合同的签订。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将重新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德清,陈跃,李歆,姚佳立,唐闻峻,周曙岗,吉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74322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32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新广玉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业绩有效证明齐全,人员配置合理,证书较好,方案及措施详细可行,特色服务内容施详细可行,交接方案可行性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丁香路611号
联系方式:021-6854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联系方式:021-5429966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佳莹、马峥
电话:021-54299661*806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602.9K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pdf
635.9K
首次公告时间:2026-06-09 10:09:24公告源URL: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Op+QwbDF/OgafMx4QQRQrw==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新广玉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