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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盐官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盐官镇郭店安置区块聚秀里(北区)四联排桩基工程\n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盐官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盐官镇郭店安置区块聚秀里(北区)四联排桩基工
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官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盐官镇郭店安置区块聚秀里(北区)四联排桩基工程已
2602-330481-04-
01-881965以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

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欧邦工程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官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盐官镇郭店安置区

块聚秀里(北区)四联排桩基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334.93万元,工程概算
2334.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79.1034万元,建设规模:
1#~18#桩基采用Φ400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行基础加固,有效总
桩长31801米。,建设地点:
海宁市盐官镇聚绣浜西侧、严家板桥港南侧。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盐官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盐官镇郭店安置区块聚秀里(北区)四联排桩

基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1#~18#桩基采用Φ400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行基础加固,有效总
桩长31801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招标标准预算价
479.103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9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2-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单个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工程施工1个及

以上【2022年01月0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

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施工合同、该
工程的对应的工程款发票(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合同金

额的30%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四项均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
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以
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以系统内备案流程走完即可,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
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
处理】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6年3月30日发布的对应资质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完成过单个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工程施工

1个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施工合同、该工程的对应的工程款发票
(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的发票)原件扫

描件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四项均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
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
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
案章的,以系统内备案流程走完即可,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
书。)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8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
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该

“投标承诺书”如与上述3.10-3.14条要求不一致的,请按上述3.10-3.14要求自行在该“投标承诺书”
的第13条中进行补充承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8日14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08 14: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50号
地址:

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一路28


联系人:

虞先生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0573-87688151
电话:

0573-87763365
邮箱:

/
邮箱:

OBHNGS@126.COM

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