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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区域有机更新项目-城西花苑安置房工程(二期)基坑监测\n

项目详情

 
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区域有机更新项目-城西花苑安置房工程(二期)基坑监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武招2024-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区域有机更新项目-城西花苑安置房工程(二期)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5-330424-04-01-214599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海盐县海诚新农村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区域有机更新项目-城西花苑安置房工程(二期)基坑监测。
2.2建设地点:位于武原街道,东至天池路,南至范家池,西至空地,北至盐于线。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 29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8727.96平方米,建设10幢高层住宅、1幢配套用房及1座地下室,同步建设给排水、道路、强弱电、智能化、燃气等相关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工程桩施工阶段和基坑施工至回填完成阶段,个别监测项目至主体结构封顶。
2.5招标范围:基坑及周边道路检测和监测,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2.6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符合其中一个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0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南环便民服务中心3楼333会议室(海盐县谈家浜路南环农贸市场西南侧约3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海诚新农村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钱敏超  
电话:0573-86022873  电话:0573-86180050 
 
2024年12月30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符合其中一个即可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4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含联合体各方)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7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人员证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特殊注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