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品荟(暂定名)项目空气检测、节能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潮品荟(暂定名)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检测、节能检测项目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路北侧、广顺路西侧;
2.2招标范围为:潮品荟(暂定名)项目空气检测、节能检测项目,具体检测品种详见检测报价单及图纸。
2.3招标估算:约20万元。
2.4工期:满足项目阶段性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范围要求:具有室内空气(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氡、TVOV、氨) ,平均照度,照明功率密度,新风量,风量,噪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0日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4时00分,递交时间2026年3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7楼171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20楼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703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573-87212255 电话:15205837842(移动固话)(海宁市府网597842)
传 真: / 传 真:0573-87211987
2026年 3 月10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范围要求:具有室内空气(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氡、TVOV、氨) ,平均照度,照明功率密度,新风量,风量,噪声;
| 3
| 进浙备案登记证明
| 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提供复印件或网页截图证明资料)
| 4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应当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 5
| 其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6
| 联合体协议
|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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