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东方红实业有限公司7#厂房4、6层楼招租项目公告招标公告\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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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东方红实业有限公司7#厂房4、6层楼招租项目公告
桐乡东方红实业有限公司7#厂房4、6层楼招租项目,经梧桐街道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选定承租对象,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共二处标项(标项地址、面积、招租底价详见下表)
| 标项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招租底价 (元/年) | 备注 |
| 1 | 梧桐街道环东支路123号7幢 第四层楼 | 1108.34 | 三年 | 186300 | 含物业费 |
| 2 | 梧桐街道环东支路123号7幢 第六层楼 | 1108.34 | 三年 | 173000 | |
| | 合计 | 2216.68 | | 359300 | |
(1)本次招租房屋为2026年6月起出租(具体按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最终用途须招租单位认可。
(2)租金按竞租价,三年内不变动。
(3)竞租人竞租标项须交保证金10000元,并写明竞租标项序号,缴存或转账至桐乡市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不收现金,报名时上交银行回折凭证或转账记录),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后退还;竞租成功缴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后,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不退还保证金。
(4)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公示结束后15天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5)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第一次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七日内付清。如果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房租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6)该项目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均由中标者承担。
(7)公开招租,一次性投标报价,价高者得。
3、投租人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1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
5、联系方式:
桐乡东方红实业有限公司:13305835150
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0573-88956253
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