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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许村新貌“千万工程”共富建设项目-新建许村镇站前大道北延项目\n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许村新貌“千万工程”共富建设项目-新建许村镇站前大道北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村新貌“千万工程”共富建设项目-新建许村镇站前大道北延项目已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512-330481-04-01-90223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宁市临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宁市临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
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许村新貌“千万工程”共富建设项目-新建
许村镇站前大道北延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893.51万元,工程概算
101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010.5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道路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北起沈家埭,南至硖许公路,道路全长约


209m,标准段红线宽32m,横断面布置为3m人行道×2+4m非机动车道×2+3.75m机动车道×

4+0.5m路缘带×2+2m中央分隔带,路面采用AC-13C沥青混凝土铺设,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铺设,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D400~D6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长约785m,新建DN100~DN300球墨
铸铁供水管长约274m,同时完善交安、绿化和照明等配套设施。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建设地
点:

许村镇站前大道(沈家埭至硖许公路)。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道路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北起沈家埭,南至硖许公路,道路全长约


209m,标准段红线宽32m,横断面布置为3m人行道×2+4m非机动车道×2+3.75m机动车道×

4+0.5m路缘带×2+2m中央分隔带,路面采用AC-13C沥青混凝土铺设,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铺设,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同时完善交安、绿化和照明等配套设施。内容包含但不仅限:道路工程、排水
工程、 交安工程、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标准预算价
990.462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2-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



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750万元及以上),业绩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或非



招标备案表(经备案)(以上可二选一)和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及该工程
的至少一张工程款费发票(必须提供,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

于300万元的发票,发票工程名称须统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及项目负责人,如
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能证明内容的工程资
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
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

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
通知书。)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6年6月15日发布的对应资质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中级),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



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750万元及以上),业绩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或非



招标备案表(经备案)(以上可二选一)和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
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及项目负责人,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內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
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能证明内容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
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
“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

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8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
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上述3.11~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
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17日 15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7 15: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临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许村镇
地址:

海宁市海洲西路218号宏达
大厦10楼1005

联系人:

方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3-87635082
电话:

13758394077,
057380779907
邮箱:

/
邮箱:

/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3-87287073

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