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交运明溪分公司公营车、公务车维修业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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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明溪分公司公营车、公务车维修业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售标截止时间: 2025-11-24 17:30:00 提问截止时间: 2025-11-25 12:00:00 开标开始时间: 2025-12-09 1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09 10:00:00 购买标书
浏览量:33
匿名项目
该项目为匿名标,全程登录匿名账号进行操作
交运明溪分公司公营车、公务车维修业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三明市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交运明溪分公司公营车、公务车维修业务项目(二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CCY2025011-1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随身携带材料:
①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法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采购包1: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7日08:00:00至2025年11月24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8000/#/home)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的“下载专区”查看“投标企业操作手册V3.0”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0591-83708660、0591-83709786;电子交流1群 280506610、电子交流2群 761317499)。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3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bf格式)使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smgzygcg.com/#/home)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安装。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上述客服电话。
5.4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本项目购取标书转账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不支持个人对公转账。购标时间以购标费用到账(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凭证载明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截止
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0:00。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10:00。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下洋文化综合楼6层。
8、公告期限
8.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smjyjt.com.cn/)、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8000/#/home)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9、采购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地址: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4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350893117
10、代理机构:三明市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三路358号(小溪建材城三层)
邮编: 350000
联系人: 小温
联系电话: 13626003362
附1:账户信息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0000元
2025年11月17日
交运明溪分公司公营车、公务车维修业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售标截止时间: 2025-11-24 17:30:00 提问截止时间: 2025-11-25 12:00:00 开标开始时间: 2025-12-09 1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09 10:00:00 购买标书
浏览量:33
匿名项目
该项目为匿名标,全程登录匿名账号进行操作
交运明溪分公司公营车、公务车维修业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三明市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交运明溪分公司公营车、公务车维修业务项目(二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CCY2025011-1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随身携带材料:
①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法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7日08:00:00至2025年11月24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8000/#/home)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的“下载专区”查看“投标企业操作手册V3.0”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0591-83708660、0591-83709786;电子交流1群 280506610、电子交流2群 761317499)。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3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bf格式)使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smgzygcg.com/#/home)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安装。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上述客服电话。
5.4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本项目购取标书转账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不支持个人对公转账。购标时间以购标费用到账(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凭证载明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截止
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0:00。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10:00。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下洋文化综合楼6层。
8、公告期限
8.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smjyjt.com.cn/)、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8000/#/home)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9、采购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地址: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4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350893117
10、代理机构:三明市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三路358号(小溪建材城三层)
邮编: 350000
联系人: 小温
联系电话: 13626003362
附1: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三明市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 银行账号:181020100100513265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0000元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合同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下浮率 | 备注 |
| 1 | 维修场地租赁费 | 按月计算 | 3年 | 2064元/月(不包括物业管理费、通讯费、水电费等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应由承租方负担的税费) | - | 维修场地租赁费按固定价2046元/月(不包括物业管理费、通讯费、水电费等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应由承租方负担的税费),本项不参与报价竞争,各投标人无需进行下浮,均按上述固定缴纳标准进行响应,并在中标后以该固定价按月向采购人缴纳场地租赁费。 |
| 2 | 纯电公交车 | 15辆 | 19.00元/百公里 | % | 公营车维修业务结算方式:车辆维修工时、配件材料费用、轮胎费按单车百公里维修包干计算(不含事故车辆维修费、年检费、洗车费、日检费、三电系统),其中,轮胎采购在2026年3月31日前须向采购人上级集团原轮胎供应商进行采购,2026年4月起,若采购人上级集团有统一招标则继续由集团中标方供货,若采购人上级集团无统一招标,则由中标方自行供货,采购由安机科进行监督把控。 |
| 3 | 传统能源公交车 | 5辆 | 36.00元/百公里 | % |
| 4 | 微公交 | 20辆 | 5元/百公里 | % |
| 5 | 公务车 | 37辆 | 31元/百公里 | % | 公务车维修业务(含维修工时、配件材料、车辆施救、轮胎费等,其中,轮胎采购在2026年3月31日前须向采购人上级集团原轮胎供应商进行采购,2026年4月起,若采购人上级集团有统一招标则继续由集团中标方供货,若采购人上级集团无统一招标,则由中标方自行供货,采购由安机科进行监督把控。 |
| 1.投标人应对纯电公交车、传统能源公交车、微公交、公务车、维修业务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各类型车辆统一下浮率报价,车辆维修按实际维修车辆进行结算,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