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629]GHF[CS]2026001-1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杨桥西路155号中科院福建物构所西河园区47座和51-52座 | 507,000.00元 | 95.0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578批次(食用农产品139批次,普通食品439批次)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于2026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并将相关数据填报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507,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韩滢 |
| 评审专家: | 黄月琴 、 陈淑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成交人应根据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后按8折收取。②评审专家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或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及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0.60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未提供完整的社保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福建闽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在二次报价环节,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且未提供提高响应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承诺函,报价无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4号
联系方式:0596-735885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6幢2单元2708室
联系方式:0596-2989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2989260
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df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