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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设施智能巡查终端装置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管网运营分公司2026年设施智能巡查终端装置采购(项目编号:2026G2-ZBX-SC0017 ),采购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管网运营分公司,谈判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2.采购人简介、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管网运营分公司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管网运营分公司拟采购设施智能巡查终端装置。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实际使用地点根据采购人(甲方)实际需要确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含),累计具有20万元(含)以上排水管网相关监测或检测设备的供货或研发或加工制造业绩。
3.1.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响应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响应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响应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响应截止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
(1)、
(2)、
(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的情形。
3.1.5信誉管理:
(1)供应商中标/成交前完成《北排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出的;
B.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删除失信信息的;
C.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法院判决公示信息为准);
D.近五年内供应商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且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能力的。(上款必内时间范围可结合项目实际调整)
(2)供应商中标/成交前未完成《北排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或有上款其中情况的,或确定中标/成交时在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库内且未被移出的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乙方)。
3.1.6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isichen@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
联系电话:18810553172,采购人用电子邮箱(lisichen@bdc.cn)发送电子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第二管网分公司设备物资部108室(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西街21号)。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1)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管网运营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西街21号
邮编:100020
谈判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管网运营分公司设备物资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18810553172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10-85619871-8231
监督
电子邮件:ejif@bd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