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直接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1.1 谈判项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2 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
1.3 项目概况:甲醇厂三台加热炉在非完全使用驰放气作为燃料气的工况下,烟气中氮氧化物含量存在超出环保排放150mg/m³的限值要求。供方需对甲醇厂加热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气指标:氮氧化物<120mg/m³,并且不能影响现有的加热炉热负荷,满足原设计工况。
1.4 工作量:三台加热炉。
1.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4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改造并交付验收。
1.6 谈判范围:
1.6.1 对甲醇厂三台加热炉(蒸汽加热炉、焦炉气加热炉、蒸焦加热炉)的11套燃烧器进行低氮改造。
1.6.2作业内容:
供方负责设计、制造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所需燃烧器及相关配套附件(含现场安装所需材料)。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所需燃烧器及相关配套附件的材质、制造及加工标准、要求和压力、温度、介质、烟气排放指标等参数,由需方提供。供方按需方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
供货范围不局限于以上要求,供方保证所供应的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能满足需方的正常工作要求。
工程设备明细表
1.6.3技术要求:
(1)HDRQ-2-1.63/HDRQ-2-ZX-2.1/HDRQ-2-3.0型燃烧器设计应为低氮燃烧器,能满足焦炉煤气和弛放气单独或混合燃烧运行,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燃烧器以燃烧焦炉煤气为主。具体要求如下:
(2)燃烧器需采用二级点火,点火枪需先点燃长明灯,长明灯稳定燃烧后引燃主烧嘴。
(3)燃烧器助燃风采用直流加旋流分级配风方式,同时尾气喷嘴采用多喷嘴,实现配风及燃料的分级燃烧,以达到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
(4)配置:火焰检测装置,点火推进装置。
(5)燃烧器的外形尺寸接口与原加热炉燃烧器接口一致,应充分利旧原阀门、仪表等设施,只对燃烧器本体进行改造、更换。
(6)安装位置:室外
(7)安装区域防爆等级:EXd ⅡC T4
(8)安装区域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
(9)工艺技术参数如下:
(10)焦炉煤气与驰放气组分如表所示:
(11)按照GB 16171.1—2024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造后烟气
指标:氮氧化物<120mg/m³,并且不能影响现有的加热炉热负荷,满足原设计工况。
(12)运行噪声:不大于85分贝,并无明显的振动存在,不会引起炉膛共振。
(13)设备管路及接头连接可靠,安装后无跑、冒、滴、漏现象。
(14)设备制作完毕后,供方须对设备碳钢外表面(法兰密封面除外)进行处理,达到Sa2.5级(喷砂)或St3级(手工除锈),然后涂无机富锌底漆两层,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50μm。
(15)货物使用环境及范围:多年平均温度:7.6℃;环境温度:-30℃—+45℃;
气压:86734Pa;海拔:1320m;厂区地震基本烈度:8级。
1.6.4其它要求:
1.中标的投标人对最终的改造质量负责,因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或其他问题,由中标的投标人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
2.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使用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的投标人免费技术咨询或派员解决技术问题。若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中标的投标人必须24小时派专业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中选人不得擅自将本次中选的合同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1.7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73万元。
1.8项目编号:HNEC-BCZT260153001F001
二、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管式加热炉设计、制造、安装资质。提供燃烧器的产品质量证明书、风险评估报告书、负荷计算书、设备竣工图等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的技术资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在国内独立承担同类型燃烧器的改造或制造安装等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结算发票等材料)。
2.3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1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单位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采购文件的购买:4.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7月11日19:00起至2026年7月16日15:30,登录中原云商(网址:http://bid.zyepp.com)进行购买下载本次谈判文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不收取费用。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电脑软件“新点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辑、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响应单位操作手册)。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谈判文件规定应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五、响应文件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15时30分。
5.2 谈判时间:2026年7月16日15时30分;
5.3 谈判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
5.4 本次采取中原云商电子远程开标,响应单位通过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参与开标。响应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准时进行开标签到解密(具体操作详见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响应人操作教程)。
六、发布公告媒介此公告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法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本单家谈判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七、谈判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
7.1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公司对公账基本户汇出)。7.2 投标保证金交费方式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如需按照招标公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根据中原云商系统操作流程设定规则进行保证金交费操作,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招标文件附件:《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如有)或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帮助中心中的操作流程教程。7.3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7.4 如果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7.4.1 投标单位只需要支付一次标书费(第二次开始上传第一次交费凭证即可,包括项目发生采购方式变更)。7.4.2投标保证金每次都要交(项目每一轮结束后,除投标单位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款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外,每一轮结束后,由系统退还投标单位在本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另外需要注意,每一轮汇款投标保证金的收款账户是不同的。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997-8634066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09975208、15239885816
直接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1.1 谈判项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2 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
1.3 项目概况:甲醇厂三台加热炉在非完全使用驰放气作为燃料气的工况下,烟气中氮氧化物含量存在超出环保排放150mg/m³的限值要求。供方需对甲醇厂加热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气指标:氮氧化物<120mg/m³,并且不能影响现有的加热炉热负荷,满足原设计工况。
1.4 工作量:三台加热炉。
1.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4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改造并交付验收。
1.6 谈判范围:
1.6.1 对甲醇厂三台加热炉(蒸汽加热炉、焦炉气加热炉、蒸焦加热炉)的11套燃烧器进行低氮改造。
1.6.2作业内容:
供方负责设计、制造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所需燃烧器及相关配套附件(含现场安装所需材料)。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所需燃烧器及相关配套附件的材质、制造及加工标准、要求和压力、温度、介质、烟气排放指标等参数,由需方提供。供方按需方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
供货范围不局限于以上要求,供方保证所供应的加热炉氮氧化物(NOx)超低排放改造能满足需方的正常工作要求。
工程设备明细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及型号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 一 | 蒸汽加热炉低氮燃烧器 |
| 1 | 低氮燃烧器 | HDRQ-2-1.63 | 壳体304,喷口310S | 1*4 | 台 |
| 2 | 离子火检 | 防爆Exd ⅡC T4 Gb T80℃ IP55 | 组件 | 1*4 | 套 |
| 二 | 焦炉气加热炉低氮燃烧器 |
| 1 | 低氮燃烧器 | HDRQ-2-ZX-2.1 | 壳体304,喷口310S | 1*3 | 台 |
| 2 | 离子火检 | 防爆Exd ⅡC T4 Gb T80℃ IP55 | 组件 | 1*3 | 套 |
| 三 | 蒸焦加热炉低氮燃烧器 |
| 1 | 低氮燃烧器 | HDRQ-2-3.0 | 壳体304,喷口310S | 1*4 | 台 |
| 2 | 离子火检 | 防爆Exd ⅡC T4 Gb T80℃ IP55 | 组件 | 1*4 | 套 |
| 3 | 总计费用 |
1.6.3技术要求:
(1)HDRQ-2-1.63/HDRQ-2-ZX-2.1/HDRQ-2-3.0型燃烧器设计应为低氮燃烧器,能满足焦炉煤气和弛放气单独或混合燃烧运行,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燃烧器以燃烧焦炉煤气为主。具体要求如下:
| 参数 | 备注 |
| 名称 | 低氮燃烧器 | 多燃料混合低氮燃烧器 |
| 型号 | HDRQ-2-1.63/HDRQ-2-ZX-2.1/HDRQ-2-3.0 |
| 设计流量 | 焦炉煤气 | 低位热值≥4056Kcal/Nm3 | 调节比:≥5:1 |
| 弛放气 | 低位热值≥2434Kcal/Nm3 |
| 设计热负荷(MW) | 蒸汽加热炉:6.43 |
| 燃料燃烧方式 | 低氮燃烧,燃料分级,助燃风分级 |
| 主体材料 | 304+310S | 高温部分采用310s |
| 设计寿命 | ≥5年 |
| 使用寿命 | ≥5年 |
| 长明灯点火 | 手动 | 可拆卸式 |
(2)燃烧器需采用二级点火,点火枪需先点燃长明灯,长明灯稳定燃烧后引燃主烧嘴。
(3)燃烧器助燃风采用直流加旋流分级配风方式,同时尾气喷嘴采用多喷嘴,实现配风及燃料的分级燃烧,以达到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
(4)配置:火焰检测装置,点火推进装置。
(5)燃烧器的外形尺寸接口与原加热炉燃烧器接口一致,应充分利旧原阀门、仪表等设施,只对燃烧器本体进行改造、更换。
(6)安装位置:室外
(7)安装区域防爆等级:EXd ⅡC T4
(8)安装区域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
(9)工艺技术参数如下:
| 配套工艺 | 蒸汽加热炉 | 焦炉气加热炉 | 蒸焦加热炉 | 备注 |
| 燃烧器名称 | 4台低氮燃烧器 | 3台低氮燃烧器 | 4台低氮燃烧器 |
| 燃烧器型式 | HDRQ-2-1.63 | HDRQ-2-ZX-2.1 | HDRQ-2-3.0 |
| 操作型式 | 强制通风 | 自然通风 | 强制通风 |
| 燃料 | 焦炉煤气、少量弛放气 | 焦炉煤气、少量弛放气 | 焦炉煤气、少量弛放气 | 考核以焦炉煤气为主 |
| 助燃空气温度 | 120-180℃ | 常温 | 120-180℃ | 以最终参数为准 |
| 助燃空气压力 | 1.49kpa | 常压 | 1.58kpa |
| 炉膛压力 | -20Pa~-40Pa | -20Pa~-40Pa | -20Pa~-40Pa |
| 安装位置 | 底部 | 底部 | 底部 |
| 燃烧弛放气时NOx含量(mg/Nm³) | <100 | <100 | <100 | NOx基准氧含量(折算氧含量为8%) |
| 燃烧焦炉煤气时NOx含量(mg/Nm³) | <120 | <120 | <120 |
| 燃烧驰放气+配30%焦炉煤气时NOx含量(mg/Nm³) | <120 | <120 | <120 |
(10)焦炉煤气与驰放气组分如表所示:
| 物料组分 | 焦炉气 | 驰放气 |
| CO(%) | 7~14 | 0.95~7.21 |
| CO2(%) | 3~6 | 3.26~19.49 |
| H2(%) | 52~58 | 55.16~77.61 |
| CH4(%) | 18~25 | 3.04~13.30 |
| C2H6(%) | 2.5~4 | -- |
| N2(%) | 3~6 | 6.02~19.06 |
| CH3OH(%) | -- | 0.06~0.25 |
| O2(%) | 0.1~0.6 | -- |
| H2S(mg/Nm³) | ≦100 | -- |
| 有机硫(mg/Nm³) | ≦400 | -- |
| 萘(mg/Nm³) | ≦40 | -- |
| NH3(ppm) | <100 | -- |
| H20(%) | 45℃饱和 | -- |
| B.T.X(笨)ppm | ≦2000 | -- |
| HCN | ≦100ppm | -- |
| 焦油+尘(mg/Nm³) | ≦20 | -- |
(11)按照GB 16171.1—2024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造后烟气
指标:氮氧化物<120mg/m³,并且不能影响现有的加热炉热负荷,满足原设计工况。
(12)运行噪声:不大于85分贝,并无明显的振动存在,不会引起炉膛共振。
(13)设备管路及接头连接可靠,安装后无跑、冒、滴、漏现象。
(14)设备制作完毕后,供方须对设备碳钢外表面(法兰密封面除外)进行处理,达到Sa2.5级(喷砂)或St3级(手工除锈),然后涂无机富锌底漆两层,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50μm。
(15)货物使用环境及范围:多年平均温度:7.6℃;环境温度:-30℃—+45℃;
气压:86734Pa;海拔:1320m;厂区地震基本烈度:8级。
1.6.4其它要求:
1.中标的投标人对最终的改造质量负责,因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或其他问题,由中标的投标人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
2.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使用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的投标人免费技术咨询或派员解决技术问题。若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中标的投标人必须24小时派专业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中选人不得擅自将本次中选的合同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1.7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73万元。
1.8项目编号:HNEC-BCZT260153001F001
二、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管式加热炉设计、制造、安装资质。提供燃烧器的产品质量证明书、风险评估报告书、负荷计算书、设备竣工图等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的技术资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在国内独立承担同类型燃烧器的改造或制造安装等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结算发票等材料)。
2.3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1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单位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采购文件的购买:4.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7月11日19:00起至2026年7月16日15:30,登录中原云商(网址:http://bid.zyepp.com)进行购买下载本次谈判文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不收取费用。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电脑软件“新点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辑、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响应单位操作手册)。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谈判文件规定应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五、响应文件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15时30分。
5.2 谈判时间:2026年7月16日15时30分;
5.3 谈判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
5.4 本次采取中原云商电子远程开标,响应单位通过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参与开标。响应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准时进行开标签到解密(具体操作详见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响应人操作教程)。
六、发布公告媒介此公告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法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本单家谈判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七、谈判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
7.1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公司对公账基本户汇出)。7.2 投标保证金交费方式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如需按照招标公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根据中原云商系统操作流程设定规则进行保证金交费操作,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招标文件附件:《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如有)或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帮助中心中的操作流程教程。7.3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7.4 如果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7.4.1 投标单位只需要支付一次标书费(第二次开始上传第一次交费凭证即可,包括项目发生采购方式变更)。7.4.2投标保证金每次都要交(项目每一轮结束后,除投标单位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款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外,每一轮结束后,由系统退还投标单位在本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另外需要注意,每一轮汇款投标保证金的收款账户是不同的。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997-8634066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09975208、1523988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