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10000D033010010685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甲18号院1号楼1层101建筑面积475.75平米房屋出租
项目详情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685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HD/04-0006 挂牌金额 16,578,218.62元 挂牌日期 2026-04-08 截止日期 2026-04-14
基本信息
权属信息
拟出让信息
挂牌及公告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交易所联系方式
项目编码 2026-HD/04-0006 挂牌金额 16,578,218.62元 挂牌日期 2026-04-08 截止日期 2026-04-14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甲18号院1号楼1层101建筑面积475.75平米房屋出租 | ||||
| 项目编码 | 2026-HD/04-0006 |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475.75 |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 ||
| 细分类别 | 普通商业用房 | 附属设施 | 无 | ||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甲18号院 | ||||
权属信息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拟出让信息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拟出让用途 | 经营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2026-04-08 | 截止日期 | 2026-04-14 |
| 挂牌总金额(元) | 16,578,218.62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53,156.44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
交易条件
| 公告价格(元) | 16,578,218.62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让方式:出租 2.出租用途:经营 3.租赁期限:10年(包含装修免租期) 4.租金单价:建筑面积9.88元/平米/天(不包含3%增值税) 5.履约保证金:无 6.装修免租期:4个月 7.租金调整方式:无 8.挂牌总金额:16578218.62元(不包含3%增值税) 9.交易保证金:53156.44元 10.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上付款) 11.物业费用0.8元/平米/天,租金不包含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租赁期间,承租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卫生、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用0.8元/平米/天,租金不包含前述费用。 (2)其他条件设定:项目用途不得与国家、市、区规划相抵触,应符合国家、市、区、总公司的相关要求,项目业态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最新)要求。受让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和转租。 (3)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市、区、总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合同签订须履行合同联审相关程序。 (4)禁止小商户、低端百货销售、低端餐饮、棋牌、洗浴、歌厅、中低端教育、劳动技能培训以及酒店等行业。 | ||||
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见福先 | 联系电话 | 18611521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