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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祁东煤矿2026年七采区地面区域探查工程(Ⅳ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祁东煤矿2026年七采区地面区域探查工程(IV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祁东煤矿2026年七采区地面区域探查工程(IV期)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2026023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龙王庙乡高口
联系人及电话
李亮、1871557608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及电话
胡自立1832474582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江苏煤炭地质勘探二队
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
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水路16号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新村102号综合大楼二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21879550.00 元
22068000.00 元
22206400.00 元
工期
440日历天
440日历天
440日历天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1、祁东煤矿七采区地面区域探查工程(1I期)项目;
2、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2202工作面西部(-190mm以浅)承压区底板灰岩水地面区域治理项目;
3、临涣煤矿八采区边界上山过DF232、周吴断层及上部灰岩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4、杨柳煤矿105采区瓦斯测定巷地面定向钻超前探查掩护工程;
5、祁东煤矿四采区地面区域探查工程(I)期项目;
6、许瞳煤矿许瞳断层帷幕注浆综合治理工程;
7、潘二煤矿南西风井工广煤柱采区10113、10213工作面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
8、张集煤矿西二1煤下采区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期);
9、潘二煤矿西四-530m以深A组煤采区28123工作面及系统巷道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W2孔组);
10、谢桥煤矿西翼1煤采区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期-X5孔);
11、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2采区东部底板水害地面区域治理工程。

1、板集煤矿南翼局部块段水害地面探查治理工程;
2、潘二煤矿西四-530m以深A组煤采区28123工作面及系统巷道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W3孔组);
3、唐家会煤矿61110工作面保水开采地面工程(二期);
4、板集煤矿110504工作面水害区域探查治理后续工程;
5、顾北煤矿北一1煤下采区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
6、孔兑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矿建
一、二期工程奥灰承压水害地面区域治理工程;
7、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阳煤矿-520大巷地面定向钻注浆加固工程;
8、刘庄煤矿1201采区1煤层开采底板灰岩水地面超前区域探查治理工程。

1、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采区地面水害区域治理 DZ3 孔钻探注浆工程;
2、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翼九采区地面水害区域治理 CS2517-3 孔组工程;
3、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地面区域治理CJ-14FCQ-1 孔组注浆工程;
4、东庞矿西庞井地面奥灰含水层区域注浆改造工程;
5、大众煤矿地面区域治理工程;
6、大众煤矿 21 采区底板水害地面区域治理工程。
项目经理
姓名
胡曦
陈宗念
钟蜜
证书名称
探矿专业高级工程师
水工环地质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2018)934010157
ZMD-JS-GC-ZG-20220002
ZMD-JS-GC-FG-20190024
综合评估得分
95.12
92.53
92.25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5日
招标代理费
67738.45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5楼51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行政执法科、0557-303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