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南联通光分路器箱及光纤分配箱(第二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河南联通光分路器箱及光纤分配箱(第二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S3710260700190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预估采购规模:
采购各类光分路器箱和光纤分配箱共36.0024万台,其中:
(1)光分路器箱30.5676万台(金属箱体24.9591万台,非金属箱体5.6085万台)。
(2)光纤分配箱5.4348万台(金属箱体4.6448万台,非金属箱体0.79万台)。
1.1.2项目预算:2292.8759万元(不含税);
1.1.3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签约上限金额;
1.1.4交货时间: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1.5交货地点:河南联通及地级市的联通公司仓库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地点或中心仓(如若启用);
1.1.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名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份额按中标价格*数量占比50%:30%:20%分配;
(2)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名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份额按中标价格*数量占比60%:40%分配;
(3)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名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前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2.2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光分路器箱或光纤分配箱或光缆分纤箱等产品销售业绩且累积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1)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业绩金额以2024年6月1日之后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业绩以2024年6月1日之后订单时间)为准,提供发票扫描件及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清晰完整,并须以列表形式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如同一份业绩中包含多个产品采购内容,仅计取光分路器箱或光纤分配箱或光缆分纤箱等产品部分的具体金额,无法区分的,业绩金额不予计取;
2.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插片式光分路器箱、光纤分配箱或光缆分纤箱产品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各一份(两种箱体材质须分别为金属材质与非金属复合材料(ABS/PC),不可同为金属材质或非金属复合材料(ABS/PC),检测报告的规格型号须从本项目的物料清单中选择),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其中光纤分配箱或光缆分纤箱检测内容需要包含SC/UPC型光纤活动连接器相关指标。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检测报告必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报告无效:
(1)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2)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证明;
(3)提供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且需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2.6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上述截图,或现场查询未列入;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7.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7.4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或河南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2.7.5投标人近一年(2025年6月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中国联通河南省分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具体判定以中国联通河南省分公司下发的最新《围标、串标、骗标供应商汇总表》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8日08时30分至2026年7月13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招标文件才可参与应答。
(2)下载的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客户端工具“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客户端工具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可以下载。
(3)投标人所需的系统操作手册均可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下载。如在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4)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选者,请派人员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数据电文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网址:https://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 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并进行签名确认唱标结果。如对唱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发邮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chenj@hnti.cn,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标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招标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截止的时间:2026年7月28日14时00分前;
样品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信息广场B座704
(样品不接受邮寄,只接受现场递交)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A座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42299
电子邮件:wenxiaoyan@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信息广场B座704
项目联系人:陈剑、袁明浩、李慧敏、赵晖
电话:18639551587、18638538626
电子邮件:chenj@hnti.cn
发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敏捷,电话:15516967776,
电子邮件:zhangminjie@hnti.cn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 0188 0002 67253
受理异议的
联系人:陈剑
受理异议的电话及邮箱:18639551587(chenj@hnti.cn)
监督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河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7日
附件:
1.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预估采购规模:
采购各类光分路器箱和光纤分配箱共36.0024万台,其中:
(1)光分路器箱30.5676万台(金属箱体24.9591万台,非金属箱体5.6085万台)。
(2)光纤分配箱5.4348万台(金属箱体4.6448万台,非金属箱体0.79万台)。
1.1.2项目预算:2292.8759万元(不含税);
1.1.3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签约上限金额;
1.1.4交货时间: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1.5交货地点:河南联通及地级市的联通公司仓库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地点或中心仓(如若启用);
1.1.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名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份额按中标价格*数量占比50%:30%:20%分配;
(2)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名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份额按中标价格*数量占比60%:40%分配;
(3)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名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前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2.2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光分路器箱或光纤分配箱或光缆分纤箱等产品销售业绩且累积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1)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业绩金额以2024年6月1日之后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业绩以2024年6月1日之后订单时间)为准,提供发票扫描件及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清晰完整,并须以列表形式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如同一份业绩中包含多个产品采购内容,仅计取光分路器箱或光纤分配箱或光缆分纤箱等产品部分的具体金额,无法区分的,业绩金额不予计取;
2.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插片式光分路器箱、光纤分配箱或光缆分纤箱产品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各一份(两种箱体材质须分别为金属材质与非金属复合材料(ABS/PC),不可同为金属材质或非金属复合材料(ABS/PC),检测报告的规格型号须从本项目的物料清单中选择),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其中光纤分配箱或光缆分纤箱检测内容需要包含SC/UPC型光纤活动连接器相关指标。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检测报告必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报告无效:
(1)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2)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证明;
(3)提供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且需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2.6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上述截图,或现场查询未列入;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7.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7.4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或河南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2.7.5投标人近一年(2025年6月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中国联通河南省分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具体判定以中国联通河南省分公司下发的最新《围标、串标、骗标供应商汇总表》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8日08时30分至2026年7月13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招标文件才可参与应答。
(2)下载的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客户端工具“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客户端工具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可以下载。
(3)投标人所需的系统操作手册均可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下载。如在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4)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选者,请派人员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数据电文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网址:https://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 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并进行签名确认唱标结果。如对唱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发邮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chenj@hnti.cn,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标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招标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截止的时间:2026年7月28日14时00分前;
样品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信息广场B座704
(样品不接受邮寄,只接受现场递交)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A座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42299
电子邮件:wenxiaoyan@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信息广场B座704
项目联系人:陈剑、袁明浩、李慧敏、赵晖
电话:18639551587、18638538626
电子邮件:chenj@hnti.cn
发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敏捷,电话:15516967776,
电子邮件:zhangminjie@hnti.cn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 0188 0002 67253
受理异议的
联系人:陈剑
受理异议的电话及邮箱:18639551587(chenj@hnti.cn)
监督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河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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