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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划十二路(盛荣路-昌飞路)新建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项目编号:e3100000151046035001公告标段(包)数量:1标段(包)编号:e3100000151046035001001公告标题:规划十二路(盛荣路-昌飞路)新建工程公告内容: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PD1191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招标人
联系人:
方老师 招标人
联系电话:
021-68796879
招标项目名称: 规划十二路(盛荣路-昌飞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浦东新区张江镇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为配合张江科学城开发建设,完善区域市政配套设施,现需要新建规划十二路(盛荣路-昌飞路)道路。规划十二路(盛荣路-昌飞路)新建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西起盛荣路,东至昌飞路,道路全长约0.27公里,规划红线宽度 16 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道路设计荷载为 BZZ-100 型标准轴载,设计速度为 30 公里/小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梁工程为三跨桥梁,单跨最大为16米,总长32米。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雨水管道DN1000
工程总投资: 2296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2296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816.45万元
建设周期: 365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第二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若满足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成员数量最多不得大于2家。,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7月11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7月16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丁婉馨、周乔森
联系电话:
15316853270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承诺书其它承诺中明确“不存在请托打招呼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6年08月10日 13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6.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公告发布时间:2026-07-10公告发布媒体: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告源URL:https://ciac.zjw.sh.gov.cn/JGBXMJYPTInterWeb/#/gktb/GktbIndex?ggxh=320874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7-11 00:00:00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6-07-16 00:00:00招标文件获取方法: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公告发布责任人:丁婉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8-10 1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