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10#库、11#库改造工程设计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10#库、11#库改造工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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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2005159002436001003 | ||||||||||||||||||||||||||||||||||||||||||||||
| 招标内容: | |||||||||||||||||||||||||||||||||||||||||||||||
| 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10#库、11#库改造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10#库、11#库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备(2026)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 唐山曹妃甸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综合保税区。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10#库一层、11#库一层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对电气工程、报警及联动系统、应急系统、弱电工程、空压工程、净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防排烟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及室外管网(包括消防控制室)等工程进行改造,购置报警及联动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10#库总建筑面积约6269.79平方米,11#库总建筑面积约12442.18平方米。2.1.3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成果,满足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图经专业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设计内容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信誉查询结果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2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12 09:00至2026-06-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zbtbfwpt/)、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3)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童林, 联系电话:0315-8715923, 电子邮件:hbdrzb126@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5-8820019 电子邮箱:cfdfgj@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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