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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厂县华夏南路(顶津食品段)市政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名称: 大厂县华夏南路(顶津食品段)市政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30328005005
招标内容:

大厂县华夏南路(顶津食品段)市政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厂县华夏南路(顶津食品段)市政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国信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私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国信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主要新建一条DN500给水管道,起点位于邵大路东侧、一分干渠南侧的现状管道,沿一分干渠北侧向东铺设至李大线西侧顶津食品公司厂区外,管线全长1017米。工程施工采用拉管和明开挖两种方式。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本项目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投标人未存在“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01 09:00 至 2026-07-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日09时至2026年7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23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zbtbfwpt/index),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0.1双盲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0.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10.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0.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10.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0.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10.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0.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10.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10.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0.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10.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10.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肖鹤,
联系电话:0316-883263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国信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电话:0316-8951265
电子邮箱:15133625672@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大厂县华夏南路(顶津食品段)市政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投标人/供应商9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厂回族自治县国信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芦庄村南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华安路西侧(中医院南侧)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安丽维
项目负责人: 肖鹤
电话: 0316-8950383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6-88326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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