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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县城乡供水设施更新及地下管网改造项目-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凤阳县城乡供水设施更新及地下管网改造项目-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城乡供水设施更新及地下管网改造项目-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项目编号
czfygc202606-010
招标人
名称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益民供水公司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
徐经理 0550-6366384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联系人及电话
尹宝林 1885516629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鼎立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
清远市东部供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清晖南路段)
投标价(元)/费率(%)
34327602.97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谭程方;陈湘茹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路桥施工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
粤 1442019202004931;2400103250743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塘厦镇电光村水库输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超过365个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营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
海盐县城乡供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三地水厂至大桥新区管线工程(三期);安吉县老石坎水厂供水主管建设工程(老石坎水厂-上墅乡)
投标价(元)/费率(%)
34107904.97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杨亚锋(项目经理A岗);张媛媛(项目经理B岗);罗顺章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
鲁1372020202108811;皖1342025202503490;鲁250100033200143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南港工业区乙烯配套工业水管网工程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超过365个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长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
宿迁市北京路(通湖大道-黄河南路)DN1000供水管道工程
投标价(元)/费率(%)
33853027.81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陆松;杨振海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给水排水施工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
苏1312017201708044;23321300805332000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水厂五期工程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超过365个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标准的100%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84297.50 元;专家评审费: 8140 元;论证费: 2100.00 元;其他费用: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
联系人: 尹宝林 ;
联系电话: 18855166293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 ,
联系人: 宋主任 ,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