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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和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和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皖E0-15-2026-0129001
标段名称
和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皖E0-15-2026-0129001-1
招标人
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统一代码
2503-340523-04-01-101968、2408-340523-04-01-798891、2502-340523-04-01-961631
最高限价
125749324.20元
代理机构
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6/12 11:00:00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市新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十七冶安徽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太阳河路黄庄门面房(自东向西第9间)、安徽省合肥市庐阳经开区清河路868号大数据产业园22栋1层1060室
投标价(元)
/费率(%)
87320330.72
项目负责人
杨文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2017201827763
技术负责人
程孔(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23A30119185)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镇林海生态园
投标价(元)
/费率(%)
92551502.61
项目负责人
杨奎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2023202400542
技术负责人
姜朋(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9342023000601064295)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和县和州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北门大街94号
投标价(元)
/费率(%)
92400603.42
项目负责人
张晓东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1142024202500177
技术负责人
李一凡(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2023050302184)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5200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