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6年直属学校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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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直属学校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直属学校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直属学校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6〕1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6年直属学校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位于萨尔图区大庆市东风中学、大庆市第十三中学
2.3工程规模:对大庆市东风中学、大庆市第十三中学进行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大庆市东风中学
(一)建筑
新建泵房总建筑面积355.26平方米,为单层公共建筑,包含消防水房、消防水池、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等。
1、设计标准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建筑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6度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2、建筑
外墙采用3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包100厚聚苯板保温,内隔墙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屋面采用3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Y)聚酯胎,屋面保温层采用160厚挤聚苯板保温层,单框三玻节能塑钢窗,房间门采用钢制防盗门(带上亮),有特殊要求的部位选用防火门、保温门等,室外台阶采用30厚花岗岩板;散水坡为细石混凝土散水;门窗口及突出墙面的线脚下面均做滴水,室外墙面距散水坡300范围内用1:2防水砂浆抹面。东风中学1#、2#宿舍、东风中学体育馆更换排烟窗。
(二)给水排水
水源引自经三街DN300市政供水管网,接自校区已建DN200给水管。校区内建筑单体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建筑物入户设总水表,各房间内单独设水表计量。新建泵房内污水重力流排至室外,接入校区内现状污排管线,给水干管、立管和支管采用S3.2级PP-R冷水塑料管,热熔连接,生活给水管道入户处采用明杆闸、铜球阀,室内消防管道采用双向水流三偏心金属硬密封蝶阀,法兰连接。新建消防泵房内设有组合式不锈钢肋板消防水箱,泵房内设有室内外合用消火栓水泵,配有消防稳压装置,校区内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火栓箱内均配置DN65消火栓一个,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线采用内外壁热浸锌镀锌钢管,卡箍连接,阀门采用有明显启闭标志的蝶阀。
(三)暖通及空气调节
热源为市热力集团现有校内供热二级网。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设机械通风系统,通风系统采用镀锌钢板制作,管道采用不燃A级材料保温,保温材料采用不燃抗氧化防潮防火铝箔贴面的离心玻璃棉板材。空调机组进出风管段、送风机出风管段设置消声装置。
(四)建筑电气
应急照明用电、柴油发电机配电、消防泵房设备配电为消防二级负荷,其他为三级负荷,供电电源由原学校变电所备用回路引出,沿地直埋敷设电缆至新建单体配电间,新建120kW柴油发电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采用三相四线供电,配电方式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消防用电配电线路采用低烟无卤辐照电缆或导线,消防设备配电干线采用矿物绝缘电力电缆,支线采用辐照型交联低烟无卤B1级耐火铜芯导线。潮湿场所配电控制设备采用相应的IP防护等级。
光源采用绿色节能、高效、长寿的光源。应急照明采用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选用A型自带蓄电池电源灯具,变电室、消防水泵房设置备用照明。
大庆市东风中学第一公寓、第三公寓、第六公寓增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器电源引自一层原有配电箱,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利用建筑物基础底盘钢筋作为接地装置,宿舍、走廊设置感烟探测器,主要出入口及人员通道适当位置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等明显部位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
(五)道路
拆除新建校园内沥青混凝土场地,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C改性沥青)+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0.6L/㎡+7cm 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洒布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0.6L/㎡+20cm水泥混凝土,抗折4.5MPa+20cm C30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30cm级配碎石。
大庆市第十三中学
(一)建筑
现有画室改造为消防泵房,修复地面和墙面,局部增加墙体间隔,洞口封堵,新建水箱基础、设备基础,外墙面面砖、墙面涂料恢复,增加防火门等。
(二)给水排水
消防水源采用校内现有钢筋混凝土地下消防水池,现状画室改造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内设有室内外合用水泵,配有消防稳压装置,更换室外消防管线及消火栓井,更换消防泵房内损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附件,更换楼内消火栓箱内物品,更换室外消火栓管道及消火栓,增设消火栓。
(三)暖通
新建通风管道,用于平时通风及补风。管道采用为不燃A级材料保温,保温材料采用不燃抗氧化防潮防火铝箔贴面的离心玻璃棉板材。
(四)建筑电气
原学校室外箱变备用回路引出一路电源,地直埋敷设电缆至新建单体配电间,拆除新建80KW柴油发电机组,所有新建配线箱、柜等电气设备均与原楼体接地系统相连。
主要工程量:东风中学新建消防泵房:挖土方916.54立方米,独立基础37.44立方米,设备基础129.11立方米,砌块墙92.48立方米,单框三玻塑钢窗36.54平方米,甲级防火门11.88平方米,保温防盗门10.8平方米,屋面改性沥青卷材防水477.37平方米,防火地砖地面238.79平方米,室内墙面涂料832.51平方米,天棚涂料429.42平方米,外墙面真石漆531.14平方米;电气:配电箱5台,配电柜4台,柴油发电机1台,配管560米,配线1622.3米,电缆61.1米,灯具22套,方向标志灯8套,应急照明灯14套,安全出口标志灯4套,接线盒48个,消防模块箱234台,感温火灾探测器3个,感烟探测器2个,控制电缆92米,监控柜1台,监视器1台,室内高清枪式摄像机2台,室外摄像机5台,铠装电力电缆424.4米,手孔井3座。
第一公寓:内墙涂料200平方米,防滑地砖25平方米,外墙面涂料280平方米,单框三玻塑钢窗75.6平方米,挡烟垂壁32.4平方米,消防模块箱4台,声光报警器21个,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177个,楼层火灾显示器5台,消防电配线1877米,配管960.6米。
第二公寓:内墙涂料200平方米,防滑地砖25平方米,外墙面涂料140平方米,单框三玻塑钢窗215.64平方米,挡烟垂壁32.4平方米,消防模块箱4台,声光报警器21个,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177个,楼层火灾显示器5台,消防电配线1920.6米,配管996.3米。
体育馆:内墙涂料140平方米,外墙面涂料280平方米,单框三玻塑钢窗75.6平方米,消防模块箱1台,声光报警器11个,点型探测器96个,楼层火灾显示器2台,消防电配线994.6米,配管502.6米。
东风中学场地道路破坏恢复:破坏恢复荷兰砖人行道481平方米,破坏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1008平方米,新建荷兰砖人行铺装190平方米,破坏恢复路缘石201米,破坏恢复绿化401平方米,新建荷兰砖车行铺装272平方米,新建花岗岩路缘石74米,新建花岗岩路侧石73米。
十三中学消防泵房改造:洞口封堵9.11立方米,砌块墙18.61立方米,水箱基础、设备基础104.53立方米,外墙面面砖5.4平方米,拆除新做防滑地砖235.12平方米,拆除恢复天棚涂料300平方米,拆除恢复墙面涂料738.17平方米,钢质甲级防火门10.32平方米,保温防盗门6.1平方米,防盗门7.74平方米。
消防水、通风、工艺、给排水外网及消防外网:防爆轴流风机6台,室内消火栓给水泵4台,消火栓系统稳压设备2套,组合式不锈钢肋板消防水箱1台,墙壁式消防水泵接合器1套,试验消火栓4套,消火栓箱86套,翅片管散热器11组,焊接钢管204.9米,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1424.7米,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2425.26米,螺翼式干式水表3组。
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8 月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01 月 30 日,总工期: 173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684.71万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投标单位需在项目负责人《无在施承诺书》中响应,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信誉要求: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公告的媒介
。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中科创业园A座
联系人:郑天然
电 话:0459-8186126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中科创业园A座
联系人:金璐
电 话:0459-8973933
代理项目负责人:金璐
电 话:0459-897393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 话:0512-58188579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9-6181650
日 期: 2026 年 7 月 10 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