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饶河县公安局暖气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暖气改造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0524]SXXMGL[CS]20260001-1
项目名称:暖气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8,017.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暖气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8,017.8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房屋修缮 | 暖气改造工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28,017.80 | -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前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暖气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暖气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饶河县公安局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新阳北路55号
联系方式:0469-5625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财富中心A座1411室
联系方式:155045724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5504572474
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相关附件:
暖气改造工程(二次)([230524]SXXMGL[CS]20260001-120260708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