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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新昌县农水循环农业产业园一期(Ⅱ)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新昌县农水循环农业产业园一期(Ⅱ)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昌县农水循环农业产业园一期(Ⅱ)项目,于 2026年7月8日10:00 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于2026年7月9日9:00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抽取系数K1(权重系数)为0.4,K2(平均浮动系数)为87%,评标基准价方法为方法五。经评标小组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
名单
企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管理班子证书及编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
社保
2025.12—2026.05
工期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质量
投标报价
(元)
浙江同成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杨燕
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2023202401762)
技术负责人欧永青:中级工程师(ZC3304202509420)
施工员郭信华:施工员证(0332210100041000291)
质量员姚云兰:质量员证(0332110600015000139)
资料员钱雯雯:资料员证(03322114000015000007)
材料员欧雁菁:材料员证(0331511193315023294)
张金宙:浙建安A(2025)2600758
吴 滨:浙建安A(2025)2600290
欧雁菁:浙建安A(2019)2690082
杨 燕:浙建安B(2024)3600612
李 浩:浙建安C1(2026)6400266
钟 健:浙建安C3(2020)6690297
 
符合
150日历天
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2015477元(其中暂列金58万元)
否决投标情形: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浙江崇德建设有限公司
未到场参与答辩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0.3”陈述和答辩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短信通知开标委托人(以投标单位填写信息留下的联系方式为准,最好填写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答辩签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 10日至 2026年7月14日。
招标人(盖章):新昌县农水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东路115号17楼,电话:18858582311
代理机构(盖章):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958577668
日  期:2026年7月10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86939860。
附件: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