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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专项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专项服务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吸收合并专项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G-20260326-02328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吸收合并专项服务采购(优化资产重组方案、提供税务代理服务及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等)。

序号
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元)
税率
含税金额
备注
1
吸收合并专项服务
/

1
200000.00
1%
200000.00
针对吸收合并嘉荫县龙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事项,负责优化资产重组方案、提供税务代理服务及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等工作,以实现采购单位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的服务完成期限不多于4个月。
1.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7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期结束后付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200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格.此预算包含税金及增值税附加(1%增值税)等全部费用;
3.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1+实际开票税率)。(专用发票)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
4.2.税务师事务所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提供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加盖公章),供应商将报名文件统一放在一个PDF文件中,以便核查。若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将审核退回: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2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不收费。
(2)交易保证金无。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3月30日12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各标段意向供应商的报价单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结合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中标服务费
10.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
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20260326-02328)。
2.非公对公汇款需
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CG-20260326-02328)。
10.2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 万元以下
按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按5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按2000元/次收取
500万元(含)以上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11.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联 系 人:陆洋
电       话:15094547857
存异监督管理人:庚先生
电   话:13766940772
 
2026年3月26日




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