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安徽无为市蜀山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关湖路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无为市蜀山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关湖路二标段 
项目编号
WH810GL26SG0204(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0200号)
标段名称
无为市蜀山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关湖路二标段 
标段编号
WH810GL26SG0204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蜀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蜀山镇蜀山社区
联系人及电话
桂育红1396633007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景苗189495707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博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7775595.75 
项目负责人
潘苹 
证书编号:皖2342018201893225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18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禹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7776397.08 
项目负责人
张渊霞 
证书编号:皖2342018201905374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西省恒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7770091.35 
项目负责人
朱艳琴 
证书编号:赣2362023202414973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安徽三远建设有限公司: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作无效标处理;
(2)安徽有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作无效标处理;
(3)安徽龙居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明 确体现综合人工费单价不低于105.56元/工日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4)广德宜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作无效标处理;
(5)安徽安池伟宇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工职称证书不完整、无法体现职称专业和等级,作无效标处理;
(6)安徽笃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7)芜湖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作无效标处理;
(8)安徽致尹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工职称证书专业为给排水专业,与招标文件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不符,作无效标处理;
(9)安徽宝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函(商务部分)中安全目标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填报,作无效标处理;
(10)安徽杉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作无效投标处理;
(11)安徽泰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体现综合人工费单价不低于105.56元/工日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12)安徽汇财建设有限公司: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价:7775811.11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