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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0]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9230002000150001 项目名称 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
标段编号 E3209230002000150001001 标段名称 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7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7月2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923000200015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 已由 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阜政服投资备〔2026〕1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泓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执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 
2.2 建设地点: 位于阜宁县长春路与厦门路交叉口   
2.3 建设内容: 拟对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装修改造面积2229.62平方米,主要实施消防改造、结构加固、装饰装修和智能化等内容。 
2.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2.5 工程规模: 拟对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装修改造面积2229.62平方米,主要实施消防改造、结构加固、装饰装修和智能化等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27.7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拟对胜利花苑综合楼B区部分房产装修改造二期项目,装修改造面积2229.62平方米,主要实施消防改造、结构加固、装饰装修和智能化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R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摹⑼皇┕さ氐惴侄畏蚍制谑┕さ那榭銮易艿墓こ坦婺T谙钅扛涸鹑酥匆捣段е凇�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集中建设项目建议选用)从 2026 年 4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7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1、12.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公示期间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一阶段评标)□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 18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 9 时 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9.1 。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泓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执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
联系人:  刘必林                         
联系人: 周丹丹         
电话:    18761811871                  电话:  1876239559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周丹丹   
邮编:        224400                     
传真:   18762395599   
电子邮箱:   438814553@qq.com          邮编:   224400   
电子邮箱: 30968250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5-6869113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