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分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协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XM-ZJB-E-202609166
项目名称:温州分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协议项目
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功能目标:由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集装设备管理服务、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与邮件服务、机坪服务、飞机服务、其他辅助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常旅客服务、危险品航空运输服务、备降航班地面服务等)。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标准执行。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能够提供持有执照、许可证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按照局方和公司标准,为旅客和飞机等提供服务与保障。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服务方应根据承运方的指示来提供一切技术服务。如果得不到承运方的这种指示,服务方将依据自己的标准做法和程序来提供服务。一些与飞行安全有关的服务,如载重平衡、装卸飞机和处理危险物品等,应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航空运输方面的规则、规定、程序和承运人有关手册、文件来提供。
2、服务方将根据其通常所遵循的标准做法和程序来提供其他的服务项目。只要与国家、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规定、文件不相冲突,服务方应满足承运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3、服务方同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向承运方提供的服务不低于服务方在同一服务地点向其他航空公司提供服务的水平,或服务方通常所具有的服务水平。
4、服务方同意,将确保为承运方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持有最新的执照和许可证。如服务方无法按承运方要求,提供持有执照和许可证的专业人员,服务方应立即通知承运方。
5、服务方应充分考虑到空防、地面安全,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以及国际航空运输方面的规则、规定和程序,避免对飞机及其所载物品造成延误和损坏。
6、服务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或得知任何有关飞机及其所载物品已遭受或预示要遭受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承运方的代表。
五、验收标准: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标准执行。
六、其他:建议合同期限三年,合同等级为二级。
成交单位信息:
联系人:方旎君
联系电话:0571-86663673
项目名称:温州分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协议项目
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功能目标:由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集装设备管理服务、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与邮件服务、机坪服务、飞机服务、其他辅助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常旅客服务、危险品航空运输服务、备降航班地面服务等)。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标准执行。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能够提供持有执照、许可证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按照局方和公司标准,为旅客和飞机等提供服务与保障。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服务方应根据承运方的指示来提供一切技术服务。如果得不到承运方的这种指示,服务方将依据自己的标准做法和程序来提供服务。一些与飞行安全有关的服务,如载重平衡、装卸飞机和处理危险物品等,应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航空运输方面的规则、规定、程序和承运人有关手册、文件来提供。
2、服务方将根据其通常所遵循的标准做法和程序来提供其他的服务项目。只要与国家、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规定、文件不相冲突,服务方应满足承运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3、服务方同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向承运方提供的服务不低于服务方在同一服务地点向其他航空公司提供服务的水平,或服务方通常所具有的服务水平。
4、服务方同意,将确保为承运方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持有最新的执照和许可证。如服务方无法按承运方要求,提供持有执照和许可证的专业人员,服务方应立即通知承运方。
5、服务方应充分考虑到空防、地面安全,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以及国际航空运输方面的规则、规定和程序,避免对飞机及其所载物品造成延误和损坏。
6、服务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或得知任何有关飞机及其所载物品已遭受或预示要遭受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承运方的代表。
五、验收标准: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标准执行。
六、其他:建议合同期限三年,合同等级为二级。
成交单位信息:
| 序 | 成交单位名称 | 上限金额(不含税) | 上限金额(含税) |
| 1 |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61981132.08 | 65700000 |
联系人:方旎君
联系电话:0571-8666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