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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来安县半塔镇现代农业特色发展示范区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来安县半塔镇现代农业特色发展示范区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安县半塔镇现代农业特色发展示范区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czlagc202604-009
招标人
名称
来安乡投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地址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0号B座9楼、来安县半塔镇
联系人及电话
陈华波 1881621503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新安镇永阳东路67号(老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
程铸月 0550-5631144、157155005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5月22日8时3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宸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来安建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员单位)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牵头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成员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成员单位)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 (成员单位)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下浮率(%)
17.5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徐娟
设计负责人:田一鸣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1342019202001828
设计负责人:20233401039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日历天)
4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宏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牵头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成员单位)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 (成员单位)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下浮率(%)
19.99%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胡立福
设计负责人:余得水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1342014201514546
设计负责人:2006500037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日历天)
4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雄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牵头单位)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 (成员单位)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下浮率(%)
16.1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郭正雷
设计负责人:王涵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1342013201410891
设计负责人:2021220060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工期(日历天)
4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8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80%执行,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252400.00元;专家评审费9060.00元;论证费无;其他费用无。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新安镇永阳东路67号(老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程铸月,
联系电话:0550-5631144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分排名。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乡投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