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发布媒体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详情
一、合同编号:N5103012024000252-1
二、合同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发布媒体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03012024000252
四、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发布媒体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新区丹桂大街811号
联系方式:15388293452
供应商(乙方):自贡文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联系方式:189900922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1(场次) | ¥498,000.00 | ¥498,000.00 | 服务内容;1.在自贡日报和自贡网公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纸质与网络公告。2.收到采购人的发布需求后,在24小时内进行校对排版并发布。3.在合同期限内,未能准确、及时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时,供应商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响应并尽快解决上述问题。验收要求:1.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①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②如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成交人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成交人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4.成交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成交人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成交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金额: 4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11日至2027年07月10日
履约地点: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媒体合同1.pdf
媒体合同2.pdf
媒体合同3.pdf
媒体合同4.pdf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