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合同备案
项目详情
<span >合同</span>
| 项目编号: | E3507220701100089003 |
| 招标人: |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6-02-27 17:08:12 |
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合同扫描件.pdf
招标公告 补充通知 答疑变更开标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中标合同设计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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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信息时间:2025-09-23 21:32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2.2 工程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2)招标类型: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3.3 本招标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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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构.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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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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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变更公告]信息时间:2025-09-30 19:10
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
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089003)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提供CAD版的图纸。
答: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pdf版图纸制作投标文件。
2、项目定标权重表中服务因素要求投标人获得设区市以上政府部门抢险救灾通报表扬情况。本条款严重违反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日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闽建筑〔2024〕36 号),请修改本项子要素。
答:定标因素已修改,详见附件1。
3、项目定标权重表中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因素要求投标人所承建的项目入围“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化工地学习交流项目”。本条款严重违反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日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闽建筑〔2024〕36 号),请修改本项子要素。
答:删去该定标要素。
4、项目定标权重表中资信因素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证书。本条款严重违反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日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闽建筑〔2024〕36 号),请修改本项子要素。
答:本项目设置该证书作为定标要素,该证书评价内容包括基础管理、管理能力、社会责任、信用记录和引领性指标等,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并未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评定分离” 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2024 年版)》第 13 条,因该证书是反映企业履约能力与信用水平的客观证明,与项目信用需求直接相关,并非条款禁止的 “荣誉奖励、慈善公益” 类内容,故原条款不变。福建省信用分取消后,该证书契合行业信用评价需求,星级数量是作为企业信用水平的考量,有效反应企业的信用度和履约能力。且具有全国范围适用性,认定标准、流程统一,覆盖全国工程建设企业并可跨区域应用;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在信用平台准确填报信息即可获得评星标准,一般失信轻微扣分,多数合规经营企业均可申报,且不依赖企业规模或资金实力,更能公平反映企业履约能力,避免对不同规模企业的歧视;综上原定条款不作调整。
5、请招标人提供控制价xml,以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excel文件和编制说明等。
答: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相关内容已随补充通知(第01号)发布,请投标人根据现有材料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6、请明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是否免缴投标保证金?
答: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招标清单和控制价文件有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和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二期新扩建工程(招标)两个,xml也有两个。建议招标人将上述项目合并成一个招标清单及控制价文件。若不合并,请招标人明确如何上传?2个子项目在软件工程中的工程名称、标段名称等如何填写?且投标函中投标报价金额是否按2个子项目合计总价为准?
答:投标函投标报价金额为本项目投标总价,包括2个子项目的合计总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相关内容已随招标公告发布,请投标人根据现有材料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时将2个子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材料合并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非XML电子文档材料可将2个子项目合并提供,也可按子项目分别提供。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3约定不合理,上述情况,应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9、固定单价合同中标后请问是否进行工程量清单核对?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0、专用合同条款3.1
(10)第7条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和不可预见费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规定。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1、专用合同条款3.1
(10)第25条关于土方相关约定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
①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②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
③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故土、石方开挖可因各种地质发生变化等各种因素而调整单价。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3.1
(10)第25条中①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②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
12、专用合同条款5.1.1“要求中标人争创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创省优质工程奖奖励费为3000元,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奖励费为5000 元,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罚款50000 元”不符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规定,若要求国优省优,需按17费用定额相关约定增补费用。因招标控制价不含上述费用,故未获取也不应罚款。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3、本工程关于工程检测相关约定不符合闽建筑[2025]2号文要求,根据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工程质量检测费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企业管理费不再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中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的材料检验试验费。
答:工程检测相关约定按闽建筑[2025]2号文要求执行。
14、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内容约定不完整,请招标人明确,未约定处是否按闽建[2024]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答: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内容约定不完整处按闽建[2024]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工程有2个子项目,建议2个项目独立结算。
答:本项目按2个子项目结算。
16、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7、控制价及招标清单中马凳筋未见单独列清单项,请招标人明确马凳筋工程量是否并入对应型号钢筋工程清单中,根据图纸或实际施工方案计量计取。
答:工程量在钢筋量中,不另外计价。
18、控制价excel表-表13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为空,将影响价差调整材料取定,请补充完整!
答: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相关内容已随补充通知(第01号)发布,请投标人根据现有材料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4
(3)承包人应在各专业满足规范基础上且均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无条件接受执行发包人下达的专业设计限额要求,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设计概算,若超过,则由中标人无条件修改设计方案和预算,直至设计方案和预算均满足要求为止,以上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建议:上述情况,若发包人下达的专业设计限额要求不合理的除外。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4
(4)在特殊情况下,如施工图预算(未下浮前)超过了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中的相应概算建安费,必须在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中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所有损失和违约责任。建议:如施工图预算(下浮后)超过了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中的相应概算建安费,必须在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中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所有损失和违约责任。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10
(2)“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并不给予任何补偿且相应核减工程价款。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且发包人不予经济补偿”不合理,上述情况发包人应予以承包人相应经济补偿。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2、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施工范围包含红线内外高压永久用电用水工程,但工程概算书中未列此项,请补充计取!
答:工程范围内的配电房及其高压进线的设计由电力专业设计单位完成,高压电缆进线的工程量暂不列入概算中。
23、专用合同条款2.3发包人提供的进场施工条件包括第
(4)条“承包人在投标踏勘工程现场时已确认项目周边市政道路的实际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已充分考虑相关影响因素,若拟开口的位置涉及需要破坏原市政设施,发包人予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增加的费用(含人行道及绿地拆除、临时道路施工、围墙改造、人行道及绿地占用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理,上述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4、专用合同条款2.3发包人提供的进场施工条件第
(5)条约定不合理,发包人应保证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如上述资料发包人并未实际持有,发包人应向有关部门调取并承担相应费用。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5、专用合同条款4.1.10(17)“承包人负责红线图范围外 150 米的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入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合理,最高限价并未包含红线外费用,红线图范围外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6、专用合同条款5.1.1.3“承包人必须保证在可预见的建设期内满足规划、建筑、人防、消防等相关设计新规范要求。由于新设计规范的变更造成的图纸更改工作量,不给予增补设计费”不合理,由于新设计规范的变更造成的图纸更改工作量,应给予增补设计费。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7、专用合同条款5.1.1“承包人须服从并全力配合完成发包人关于本项目设计任务实施过程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并不得另行要求支付设计费”,上述情况若造成的图纸更改工作量,应给予增补设计费。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8、专用合同条款15.1.1“承包人设计图纸的错漏碰缺不得以发包人设计任务书不明确,技术要求不清楚为由对抗发包人。因专业工程施工导致需对已完成工程结构或建筑进行开槽(孔、洞)、加固或修补等,或对需结构(局部)设计进行调整变更的,由此产生的新增设计及施工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变更造成费用减少的,发包人有权从结算中扣除”不合理。若因发包人设计任务书不明确导致的错漏碰缺应由发包人承担,因专业工程施工导致需对已完成工程结构或建筑进行开槽(孔、洞)、加固或修补等,或对需结构(局部)设计进行调整变更的,由此产生的新增设计及施工等相关费用应另行计取。专用合同条款15.4.2中暂列金额结算价格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超过暂定金额,则超过部分应由发包人承担。 专用合同条款16.1.1“主要材料是指钢筋、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的水泥)、电线电缆、铝型材,其它材料和工程设备不进行价格调整”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除上述列项材料外,主要材料原则上还应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70%。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9、专用合同条款15.3.2
(6)“人工费差价按监理单位下发的施工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至招标合同施工期 532 日历天止有权部门发布的最新人工费动态调整办法分期调整计算差价,差价不下浮,可计取税金,不计其他费用”,本项目合同工期应是600 日历天,此处是否有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内无所述条款。
30、专用合同条款16.3
(1)“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因发包人调整承包范围或地质原因产生的工程量调整及由此可能造成对承包人潜在利润减少和因投标产生的低价风险金、管理费、措施费等相关费用分摊的影响。因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承包人损失,以投保理赔确定价款为准,理赔金额不够弥补损失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上述因素造成的承包人损失、潜在利润减少和因投标产生的低价风险金、管理费、措施费等相关费用分摊的影响等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0、专用合同条款17.3.1中“施工过程中如有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的价款均在竣工验收结算后支付”不合理,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的价款应随同期进度款一并支付。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最高限价中并未计取,应当由发包人承当费用。专用合同条款21.3.1关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的约定不合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10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1、项目定标权重表中资信因素,
(1)子要素内容:投标人具备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评价需15个(含)星以上的,得 100 分,本项目建设要求无需苛求信用星级数量,属于过高门槛设置,建议子要素评分标准修改为:①当前查询评星情况,获得 10 个(含)星以上的,得 100 分;②获得 7 个(含)至 3 个(含)星的,得 80 分;③其余的,得60 分。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条款4.
32.项目定标权重表中服务因素,
(2)子要素内容:抢险救灾表彰情况子要素证明材料设置不合理,部分设区市以上政府部门抢险救灾表扬未发布在网站,并且以表扬信或者感谢信的形式表扬投标人地区分支机构,有重大抢险救灾受表扬但无网站链接的情况,另外此条是否也可以提与项目建设内容无相关,涉嫌设置条款不公平竞争,按此要求,结合其他评分条件,能获得满分条件的企业仅一家,疑似为某企业量身定做,建议删除此项子要素评分要求,或者将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设区市以上政府部门对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分公司)通报表扬文件,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条款2.
33.项目定标权重表中服务因素,
(3)子要素内容:企业法人(法人或者授权的分公司法人或者子公司法人)4小时内到场承诺,其中,分公司为非法人机构,故此项评分标准描述存在歧义,建议子要素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法定工作时间内项目召开紧急会议,需企业法人(法人或者授权的分公司非法人机构负责人或者子公司法人)到场,在4小时内到达本项目的,得 100 分;6小时内到达本项目的,得80 分;8小时内到达的,得 60 分;其余得不得分;
备注:提供相应法人到达项目所在地的交通方案。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4、招标文件项目定标权重表中的资信因素,(1)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具备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证书。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acem.com.cn/)-诚信建设-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星级认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证书。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第13点, 招标人不得在定标方案中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等设置为定标要素。请招标人按福建省负面清单要求整改。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条款4.
35、招标文件项目定标权重表中的服务因素,①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仍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得100分;②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仍为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得90分;③其余的,得80分。其他定标因素均要求投标人满足方可加分,唯独该要素放宽为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是否有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之嫌。请招标人明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全资子公司由投标人 100% 出资设立,其经营管理、履约能力与投标人存在直接且紧密的关联,属于投标人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行业招标中,将“投标人及全资子公司的龙头企业资质” 纳入评价,是行业内筛选 “具备规模化服务能力、风险抵御能力” 主体的常见方式。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6、招标文件项目定标权重表中的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因素,(2)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以承建方(非参建)施工的工程(应为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 目)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获奖情况。据悉国家优质工程奖及鲁班奖两年度一评(25年新规三年度一评),本项目要求近三年内获得的奖项,而24年度及25年度均未评选,是否要求过于严苛,建议招标人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
答:已修改,详见附件。
37. 招标文件中仅提供了一期图纸、未提供二期新扩建工程图纸,请补充。
答: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一期图纸及二期图纸,请投标人注意关注下载。
二、补充通知部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6日8:30。定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7日9:30.
特此通知。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
| 序号 | 定标因素 | 子要素 | 详细评审标准 | 分值 | 备注 |
| 1 | 价格因素 | (1) 子要素内容:投标报价。 | ①投标报价在 8%(含)-9%(不含)区间的得 80 分;②投标报价在 9%(含)-10%(不含)区间的得 100分; | 10% |
| 2 | 方案因素 | (1) 子要素内容:鼓励投标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促进项目建设提质降本增效,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BIM 技术人员保障;子要素证明材料:BIM证书指: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一年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 ①投标人具有BIM三级证书人员达到8人(含)及以上,且满足建筑施工专业、结构设计专业、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备设计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中4个BIM专业人员,得100分;②投标人具有BIM三级证书人员达到6(含)人及以上,且满足建筑施工专业、结构设计专业、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备设计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中3个BIM专业人员,得80分;③投标人具有BIM三级证书人员达到6(含)人及以上,且满足建筑施工专业、结构设计专业、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备设计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中2个BIM专业人员,得60分;④其余的,得0分。 | 10% |
| (1)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等级、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及在本企业的聘用年限。 | 子要素评分标准:①聘用年限大于5年(含)的,得100分; | 10% |
| (2)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等级及在本企业的聘用年限。 | 子要素评分标准:①聘用年限大于5年(含)的,得100分; | 10% |
| 4 | 资信因素 | (1)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具备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证书。 | ①当前查询评星情况,获得15个(含)星以上的,得100分;②获得10个(含)至14个(含)星的,得80分;③其余的,得60分。 | 10% |
| (2)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得100分; | 10% |
| (1) 子要素内容:建筑业龙头企业。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设区市及以上建筑主管部门文件,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 ①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仍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得100分; | 10% |
| (2)子要素内容: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参与县区市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格式自拟。 | 每参与过一次抢险救灾的得20分,本项满分100分。 | 10% |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法定工作时间内项目召开紧急会议,需企业法人(法人或者授权的分公司法人或者子公司法人)到场,在4小时内到达本项目的,得100分;6小时内到达本项目的,得80分;8小时内到达的,得60分;其余得不得分; | 10% |
| (1)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以承建方(非参建)施工的工程(应为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 目)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获奖情况。 | ①获得4个(含)及以上相关奖项的,得10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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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1: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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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补充通知(第01号)信息时间:2025-09-25 11:22
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
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
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089003)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格式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附件3-2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特此通知。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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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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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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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时间:2025-10-17 00:00
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7220701100089003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6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于2025年10月17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由定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38419.47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教学楼、文体楼、图书馆综合楼、实训楼、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43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多功能楼、培训楼、食堂、学员宿舍楼、学生 宿舍楼、风雨操场、地下室、连廊、门卫等配套设施。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评标参数:K=8.64 %;C=0.6.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5、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名称
粤1442024202501609
湘1432013201410831
粤1442022202307690
闽1352005200700681
6、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光兴、梁兴成、汤智远、潘儒福、林贵釜
8、定标情况
1)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定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
3)定标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定标办法:评分法;
5)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京力、祝德强、李雄、邱朝标、徐松烛;
6)定标结果:
定标候选人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定标综合得分:98分。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念婷、粤1442022202307690
工期:总工期为6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工程质量: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如有)应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要求中标人争创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投标(中标)总价:人民币360668288元
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 项 目 | 建 设 地 点 | 合同信息 | 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
| 合 同 | 施 工 | 竣 工 | 竣 工 | 实际 | 实 际 | 其 他 工 程 特征指标 | 工 程 质 量 | 实 际 | 实 际 |
| 厦 门 |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 2331 | 薛志 红 | 3502 | 薛志 红 | 2331 | 2311 | 会议中心 工程,为单 | 合 格 | 2021- | 2024 |
| 新 体 |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 2468 | 陈涛 | 3502 | 陈涛 | 2468 | 2286 | 本项目为 | 合 格 | 2020- | 2024 |
8、公示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7日。
9、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南浦镇
邮 编:/
电话0599-6028217,
传真:/
联系人:卜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366561,28309073、38872069,
传真:/
联系人:陈诗琪、陈海楠、张孔龙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0599-2846988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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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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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时间:2025-10-17 00:00
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7220701100089003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6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于2025年10月17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由定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38419.47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教学楼、文体楼、图书馆综合楼、实训楼、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43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多功能楼、培训楼、食堂、学员宿舍楼、学生 宿舍楼、风雨操场、地下室、连廊、门卫等配套设施。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评标参数:K=8.64 %;C=0.6.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5、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名称
粤1442024202501609
湘1432013201410831
粤1442022202307690
闽1352005200700681
6、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光兴、梁兴成、汤智远、潘儒福、林贵釜
8、定标情况
1)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定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
3)定标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定标办法:评分法;
5)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京力、祝德强、李雄、邱朝标、徐松烛;
6)定标结果:
定标候选人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定标综合得分:98分。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念婷、粤1442022202307690
工期:总工期为6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工程质量: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如有)应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要求中标人争创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投标(中标)总价:360668288.00元
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 项 目 | 建 设 地 点 | 合同信息 | 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
| 合 同 | 施 工 | 竣 工 | 竣 工 | 实际 | 实 际 | 其 他 工 程 特征指标 | 工 程 质 量 | 实 际 | 实 际 |
| 厦 门 |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 2331 | 薛志 红 | 3502 | 薛志 红 | 2331 | 2311 | 会议中心 工程,为单 | 合 格 | 2021- | 2024 |
| 新 体 |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 2468 | 陈涛 | 3502 | 陈涛 | 2468 | 2286 | 本项目为 | 合 格 | 2020- | 2024 |
8、公示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7日。
9、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南浦镇
邮 编:/
电话0599-6028217,
传真:/
联系人:卜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366561,28309073、38872069,
传真:/
联系人:陈诗琪、陈海楠、张孔龙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0599-2846988
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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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情况]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信息时间:2025-10-16 08:54
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
开标记录表
| 投标人代表号 | 投标人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项目负责人及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如需,读取评价系统公布的相关信用数据) | 解密情况 | 备注 |
| 信用得分 | 本招标项目中的信用排序 |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念婷、粤1442022202307690 | 500000 | 360668288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如有)应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要求中标人争创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 600 | 已解密 |
|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 林东辉、 闽1352005200700681 | 500000 | 360736694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如有)应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要求中标人争创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 600 | 已解密 |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邓新建、湘1432013201410831 | 500000 | 361554122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如有)应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要求中标人争创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 600 | 已解密 |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王星文、粤1442024202501609 | 500000 | 361694377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如有)应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要求中标人争创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 600 | 已解密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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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合同备案信息时间:2026-02-27 17:08
<span >合同</span>
| 项目编号: | E3507220701100089003 |
| 招标人: |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6-02-27 17:08:12 |
附件:
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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