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市级汤阴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科技产业园电子束辐照灭菌设备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汤阴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科技产业园电子束辐照灭菌设备
中标结果公告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弘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汤阴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科技产业园电子束辐照灭菌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7月10日,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汤阴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科技产业园电子束辐照灭菌设备;
2.项目编号:A32058201000858
3.项目地址:汤阴县复兴大道与扁鹊路交叉口东北角;
4.项目概况:建设10Mev加速器辐照加工生产线4条,射线防护车间4个,每个约1000㎡,普通加工车间4个,每个2000㎡,周转仓库13000㎡,其他建筑5000㎡;
5.投资金额:72000000元;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现场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60日历天;
7.招标范围:DZ-10MeV/20KW直线加速器及束下传输系统(4套),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货物运输、所有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需求”;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9.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2年;
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7月10日
2.定标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1.中标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66517F
3.中标价:71996500.00元
4.负责人:孙乾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现场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 60 日历天
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7.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2年
8.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网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13日。
六、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弘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2-6300156
地 址:汤阴县创业大厦东 100米路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六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军帅
联系电话:1863727688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2号硅谷广场A座19层1915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38280933
地 址:汤阴县众品大道7号创业大厦 3 楼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温馨提示:如需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页面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附件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
中标结果公告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弘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汤阴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科技产业园电子束辐照灭菌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7月10日,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汤阴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科技产业园电子束辐照灭菌设备;
2.项目编号:A32058201000858
3.项目地址:汤阴县复兴大道与扁鹊路交叉口东北角;
4.项目概况:建设10Mev加速器辐照加工生产线4条,射线防护车间4个,每个约1000㎡,普通加工车间4个,每个2000㎡,周转仓库13000㎡,其他建筑5000㎡;
5.投资金额:72000000元;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现场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60日历天;
7.招标范围:DZ-10MeV/20KW直线加速器及束下传输系统(4套),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货物运输、所有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需求”;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9.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2年;
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7月10日
2.定标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1.中标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66517F
3.中标价:71996500.00元
4.负责人:孙乾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现场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 60 日历天
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7.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2年
8.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网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13日。
六、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弘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2-6300156
地 址:汤阴县创业大厦东 100米路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六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军帅
联系电话:1863727688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2号硅谷广场A座19层1915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38280933
地 址:汤阴县众品大道7号创业大厦 3 楼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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