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编号:G32025SH1000571转让价格(万元):875.56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标的所在地区:上海徐汇区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10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8-07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罗水连 联系电话:13764510732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负责人:陈磊 联系电话:021-62657272-25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
产权转让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32025SH1000571
转让底价:875.56 万元
披露开始
2026-07-10
披露中
2026-07-10
披露结束
2026-08-07
所属行业批发业
所在地区上海徐汇区
转让方承诺标的基本信息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项目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
项目附件



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
产权转让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32025SH1000571
转让底价:875.56 万元
披露开始
2026-07-10
披露中
2026-07-10
披露结束
2026-08-07
所属行业批发业
所在地区上海徐汇区
| 受托机构 | 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罗水连13764510732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陈磊021-62657272-259 |
转让方承诺标的基本信息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项目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6号(A座)2号楼20层01、05室 |
| 法定代表人 | 卢燕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 成立日期 | 2004-08-23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000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047659997097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职工人数(人) | 7 |
| 经营范围 |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食品销售,酒类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34297.165253 | 222.233366 | 165.311253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7325.014109 | 6656.357772 | 668.656337 |
| 审计机构 |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26-05-31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13527.099419 | 65.051805 | 48.788854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7602.918676 | 6885.473485 | 717.445191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决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1、2026年5月14日,标的企业全体职工大会暨全体工会会员大会决议通过《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员工分流方案》。2、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1、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内容详见公示附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幢6层E座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受让方须同意,积极配合转让方和标的企业实施标的企业全体职工大会暨全体工会会员大会决议通过的《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员工分流方案》;如标的企业职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受让方应确保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标的企业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愿意到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工作的,受让方应保证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与该职工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现有的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信息披露期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主),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262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及相关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262.000000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特别事项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