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政府采购招标代理“1+5片区”路灯2026年大中修项目招标代理(贾汪区)
项目详情
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1+5片区”路灯2026年大中修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贾汪区主城区内
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围绕贾汪区“1+5片区”范围内;维修损坏光源约1751盏、损坏电缆约37000米、更换控制箱损坏约20套、路灯损坏需重新补栽约50杆,灯头整体更新约500套等。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30天
7.比选价格区间:最低限价80%,最高限价100%(百分比(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招协(2024)20号)收费标准计取))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7月14日 17:3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
备注:如“
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
联系人:张飞燕
联系电话:18205175653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贾汪区泉城新区府佐路建设大厦
项目委托方: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07月10日 15:52:21
附件:比选规则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项目需求材料:项目需求书.pdf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贾汪区主城区内
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围绕贾汪区“1+5片区”范围内;维修损坏光源约1751盏、损坏电缆约37000米、更换控制箱损坏约20套、路灯损坏需重新补栽约50杆,灯头整体更新约500套等。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30天
7.比选价格区间:最低限价80%,最高限价100%(百分比(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招协(2024)20号)收费标准计取))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7月14日 17:3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
备注:如“
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
联系人:张飞燕
联系电话:18205175653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贾汪区泉城新区府佐路建设大厦
项目委托方: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07月10日 15:52:21
附件:比选规则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 1 | 202607100027 | “1+5片区”路灯2026年大中修项目招标代理 | 2026年07月14日 15:30:00 | 2026年07月14日 17:30:00 | 80%(百分比(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招协(2024)20号)收费标准计取)) | 100%(百分比(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招协(2024)20号)收费标准计取)) | 邀请选取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项目需求材料:项目需求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