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FJQHGL-2026A021园区数字零售供应链平台
项目详情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6-07-10服务热线:400-870-5191
园区数字零售供应链平台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园区数字零售供应链平台(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园区数字零售供应链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FJQHGL-2026A021
二、招标项目名称:园区数字零售供应链平台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规模及标的一览表:最高限价2692000 元 (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五、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国企级数字零售/数字供销全链路S2B2C供应链系统,一套“供应链源头供货—平台中台管控—门店分销—B端集采—C端零售—达人私域—公域引流”的全闭环数字化平台。
六、招标项目工期(交货期):60天
七、项目质量要求:达到最新的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资格条件要求 | 须提供的材料 |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2财务状况报告 |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投标人,提供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提供相关声明函,格式自拟 |
| 6.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提供相关声明函,格式自拟 |
| 7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8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0日至 2026年7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以记名方式到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2、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高景商贸中心7层)。
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
一、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或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的主办方)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
十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终止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十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1号楼2层201室
电话:4001516878
联系人:柯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高景商贸中心7层
电 话:185591255232
联系人:曾先生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招标要求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 1 | 园区数字零售供应链平台 | 园区数字零售供应链平台系统 | 1批 | 内容详见第三章 | 60天 | 2692000 | 50000 |
备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3、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4、交货期投标人需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确保招标人正常使用。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