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项目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7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8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 数量/单位:1项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采购目录: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本次服务采购,全面构建覆盖全域的农事作业、政务监管与应急特色服务体系。旨在实现植保施肥、精准播种、吊装转运等农事服务效率较人工提升20倍以上,农田违章巡查、秸秆/茶园/秧盘等面积与数量核查准确率达98%以上,夜间违法捕捞巡查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形成“一键调度—自动采集—AI解译—交办处置—整改复核”的全流程闭环作业机制。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全面提升北仑区农业管理、政务监管与应急响应的精准化、智能化与科学化水平。;依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团队,提供农用无人机“三大服务”:一是农业基础数据的核查、清点、巡查等政务服务。二是牧场巡查、动物疫情排查、农业灾情预警、极端天气应急特色服务,本部分不单独计费,纳入日常服务统筹,由服务方免费提供。三是“喷、洒、播、运”等农事服务,无人机服务参照市场化标准收费。; 服务商需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行无人机飞行作业(需取得北仑区全域空域批复方能飞行作业)。; 2年。 |
| 联系人 | 朱书颖 |
| 联系电话 | 13484281601 |
| 备注 | / |
2026年07月07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