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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变更部分)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详情


重庆市南岸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变更部分)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南岸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变更部分)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质疑
一、委派业主专家吗?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否安排招标人代表参加,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约定为准。
质疑
二、1,波形护栏,是利旧还是新建波形护栏,新建护栏是双波还是单波护栏,双波价格低于市场价,甲方可以调价吗?
答:波形护栏是新建波形护栏,是双波,价格不做调整。
质疑
三、关于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经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1.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号:(2026)渝0102执4220号】,2026年4月21日立案,执行标的300000元
。2.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号:(2026)渝0154执2886号】,执行标的1070972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30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纸质保函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保证金中“方式三”规定要求即可。
质疑
四、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财务要求”提供即可,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4、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否安排招标人代表参加,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约定为准。
5、本项目是异地评标。
质疑
五、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
答: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质疑
六、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质疑
七、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业绩为epc业绩,且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能证明该投标人承担的工作为施工任务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业绩为epc业绩,但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不能证明该投标人承担的工作为施工任务的,则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质疑
八、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质疑
九、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已退休人员不符合本项目对投标人相关人员的要求,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
质疑
十、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页面填写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疑

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上未加盖“正本”字样的,不因此作否决投标,但投标人应确保提交的保函为唯一正本。若因保函真伪问题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质疑

二、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

三、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已明确:“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

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其他技术措施费”为预留项,不强制报价。该项最高限价标注为0元,无最低报价要求,综合单价可填报0元。若填报0元,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清单报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请各投标人结合施工组织、风险预判及成本测算自主报价,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质疑

五、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财务要求”提供即可,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质疑

六、业主专家会不会被行贿策反了?
答:此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质疑

七、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未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出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
质疑

八、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所指竣工时间,即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
质疑

九、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已明确:“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二
十、业主专家是搞不赢被操作的社会专家,社会专家都收了钱,只会听钱办事,根本不会跟着业主专家干?
答:此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质疑二

一、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异常低价合理性论证的核心是证明报价成本真实可信、能够保质保量履约,所提交佐证材料必须遵循客观性、真实性、可核验、可追溯四大原则;仅投标人自行制作的单方协议,不具备有效佐证效力,须提供完整可核查的佐证资料形成有效证据链,以此佐证其投标低价的合理性,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二

二、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二

三、自来水厂或者净水厂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根据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是否满足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二

四、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已明确:“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二

五、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本项目是异地评标。
质疑二

六、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此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质疑二

七、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二

八、乡、镇供水厂及供水管道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根据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是否满足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二

九、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不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
质疑三
十、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此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质疑三

一、公园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根据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是否满足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三

二、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专业分包业绩不满足业绩要求。
质疑三

三、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已退休人员不符合本项目对投标人相关人员的要求,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
质疑三

四、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
质疑三

五、老旧小区室外环境整治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根据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是否满足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三

六、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不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
质疑三

七、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根据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是否满足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市城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50000120260605012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