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定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工程项目现状管网改造工程(配套材料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中标公示安徽 滁州 发布时间:2026-07-10
项目详情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定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工程项目现状管网改造工程(配套材料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定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工程项目现状管网改造工程(配套材料采购及安装)
| 项目编号
| czdygc202606-010
| 招标人
| 名称
| 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开区炉桥路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峰0550-403177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磊、倪管乐 15556238553、1386528409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9日8点5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资质
| /
| 投标人业绩
| 亳州市第三水厂地表水厂建设改造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城区供水分区计量建设项目
| 投标价(元)/费率(%)
| 14355666.00元(壹仟肆佰叁拾伍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
| 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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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3日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100%执行,125665元。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125665 元 ;专家评审费 6000 元;其他费用0元)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或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开区炉桥路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潘峰、叶磊, 联系电话:0550-4031772、15556238553。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联系人:忽永亮, 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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