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NMGZMZW-ZB2026-024
内蒙古中茂智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
2、项目地点:玉泉区昭君路与大黑河交汇处西1.5公里处。
3、项目规模: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总体分为A区、B区、C区、D区、E区,各区的工程措施如下:A 区:管道上游浅滩边坡防护,建设格宾石笼护坡2728 ㎡。B区:河道深槽防护,建设钢骨架格宾石笼护坡及护底3950㎡。C 区:管道下游冲陷区防护,建设格宾石笼挡墙60m,格宾石笼护底2030㎡。D 区:修补现有格宾石笼护底644㎡。E区:拆除现有格宾石笼860㎡。(具体建设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
4、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监理、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所有标段均适用)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项目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
一标段:设计服务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标段:监理服务
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四标段:施工标段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询比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件获取。供应商须发送以下材料(格式PDF)至内蒙古中茂智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mgzmzwzb@sina.cn):
1)《项目登记表》(附件一);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07月23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供应商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场地服务费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
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吴鹏
电 话:0471-4610615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茂智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泰御都国际6层
联 系 人: 张雅婷
联系电话:15560714006
监督单位: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伊科大厦
联系电话:0471-4613620
附件1:
采购编号:NMGZMZW-ZB2026-024
内蒙古中茂智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
2、项目地点:玉泉区昭君路与大黑河交汇处西1.5公里处。
3、项目规模: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总体分为A区、B区、C区、D区、E区,各区的工程措施如下:A 区:管道上游浅滩边坡防护,建设格宾石笼护坡2728 ㎡。B区:河道深槽防护,建设钢骨架格宾石笼护坡及护底3950㎡。C 区:管道下游冲陷区防护,建设格宾石笼挡墙60m,格宾石笼护底2030㎡。D 区:修补现有格宾石笼护底644㎡。E区:拆除现有格宾石笼860㎡。(具体建设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
4、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监理、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NMGZMZW-ZB2026-024-01 | 设计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148000.00 | |
| NMGZMZW-ZB2026-024-02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NMGZMZW-ZB2026-024-03 | 监理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 118000.00 | |
| NMGZMZW-ZB2026-024-04 | 施工标段 | 引黄供水管线(大黑河段)加固工程施工 | / | 据实结算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所有标段均适用)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项目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
一标段:设计服务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标段:监理服务
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四标段:施工标段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询比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件获取。供应商须发送以下材料(格式PDF)至内蒙古中茂智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mgzmzwzb@sina.cn):
1)《项目登记表》(附件一);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07月23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供应商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场地服务费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
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吴鹏
电 话:0471-4610615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茂智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泰御都国际6层
联 系 人: 张雅婷
联系电话:15560714006
监督单位: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伊科大厦
联系电话:0471-4613620
附件1:
| 项目登记表 | ||
| 项目简况 | 项目名称 | |
| 采购编号 |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供应商填写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 移动电话 | ||
| 邮箱号码 | ||
| 登记时间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