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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草湖2023年新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草湖2023年新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地下通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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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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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2023年新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地下通道(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草湖2023年新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15004002250785)已由 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4)91号 、师发改发(2024)20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四十一团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草湖项目区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2#地下通道,建筑面积1732.51㎡,框架结构,地下一层;新建5#地下通道,建筑面积1265.532㎡,框架结构,地下一层;新建井冈大道、泰山大道绿化及栈道。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5004002250785001001 草湖2023年新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地下通道(工程施工),【标段工程规模】:新建2#地下通道,建筑面积1732.51㎡,框架结构,地下一层;新建5#地下通道,建筑面积1265.532㎡,框架结构,地下一层;新建井冈大道、泰山大道绿化及栈道。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5004002250785001001 草湖2023年新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地下通道(工程施工) 新建2#地下通道,建筑面积1732.51㎡,框架结构,地下一层;新建5#地下通道,建筑面积1265.532㎡,框架结构,地下一层;新建井冈大道、泰山大道绿化及栈道。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公司投标不予以认可,总公司与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至少6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04月后)4、其他要求:
(1)其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不允许在本项目管理人员组成中兼任多个岗位;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如中标人配备人员不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驻场每月不得少于22天的承诺书。
(3)须提供若中标,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按照签约合同价的 2%向招标人(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工期延误超过 10 天的招标人(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的承诺书。
(4)须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在投标时不调整,按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的承诺书。
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接过2项合同额不低于2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显示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信誉要求:
(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的情形;
(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时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7)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
(9)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10)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
(11)没有因失信行为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0、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四十一团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分公司
地址:
草湖项目区四十一团

地址:
新疆图木舒克市唐城明珠门面房1-174室
联系人:
李文豪

联系人:
付伟
电 话:
15109002554

电 话:
1399980600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