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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六批次(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六批次(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六批次(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二次),现发布竞争磋商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六批次(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686-26300H145255N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项目内容:
1、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六批次(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告附件及竞争磋商文件;
2、服务期:详见附件《需求一览表》
3、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
(关于技术规范及系统中出现的服务期及服务地点若公告发布明确的时间不一致,则以公告中要求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
3、供应商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的厂商);
4、信誉要求:
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标;
4.2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竞标;
4.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
(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5、专用资格要求:
1标段(树木修剪业务外包服务):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6、 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查询截图等)。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 本采购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4非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5绑定CA证书: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4.6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0日起至2026年07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4.7、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 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7月10日~2026年07月23日上午9:00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9:00
解密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9:00~2026年07月23日上午10:00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路径: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468082_2018072800069691
6.2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6.3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707764)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八、招标费用
8.1 代理服务费: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考下表:(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类型



费率

工 程
货 物
服 务







中标金额(万元)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88.3%。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参照上表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00311990
开 户 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8.2场地服务费: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
8.2.1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8.2.2发票: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2-6140115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8.2.3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8.3平台使用费:无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 4F。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472-3652017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异议受理邮箱:btgdgswzgyc@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中环国际大厦A座703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
联系人:邓志颖、邢洪超、张超洋 
联系电话:18648474544、18947253694
电子邮件:bggm123@163.com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