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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南新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一期(综合储运枢纽)项目工程检测比选公告

项目详情

冀南新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一期(综合储运枢纽)项目工程检测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冀南新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一期(综合储运枢纽)项目工程检测,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比选人为邯郸市中原物流枢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6658.1058平方米(合264.99 亩)。总建筑面积为3.776万平方米,包括运营管理展销中心、库房、堆场、加工仓库及其他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停车场、场区道路、绿化工程、室外管网等设施,并预留铁路专用线建设条件,购置安装装卸,加工,智慧园区,光伏等设备。建设地址:邯郸冀南新区京广铁路以西,成峰路以南地块。
2.1.1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1.2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3标段划分: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 比选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检测及产品设备检测等相关检测服务,须按要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专项资质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4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2)省级气象局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或提供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信息系统合格网页截图)。
3.1.5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否则均被否决。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4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比选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邯郸市中原物流枢纽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大街建交产业园1幢205室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
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负责人:王思琪
电 话:15831829178

联系人:王思琪、苗佳佳、张雪辉

电话:0310-705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