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三门坡镇谭文墟、红旗镇、白石溪等19间铺面(房屋)分别挂牌招租 | |||||||
| 项目 编号 | XZ202606HN2100-1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7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7月16日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谭文墟、红旗镇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价格 (元/月)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
| 1 | 谭文住宿区新建南街15-9号招租 | 28 | 554.4?0 | 3000 | 30 | 7月17日9:00 | ||
| 2 | 谭文住宿区新建南街15-10号招租 | 28 | 554.4?0 | 3000 | 30 | 7月17日9:05 | ||
| 3 | 三门坡文明街28-1号招租 | 25.46 | 687.60 | 3000 | 30 | 7月17日9:10 | ||
| 4 | 谭文住宿区新建南街15-2号招租 | 28 | 554.4?0 | 3000 | 30 | 7月17日9:15 | ||
| 5 | 谭文住宿区新建南街15-3号招租 | 28 | 554.4?0 | 3000 | 30 | 7月17日9:20 | ||
| 6 | 谭文住宿区新建南街15-11号(门牌上17-1)招租 | 28 | 504?.00 | 3000 | 30 | 7月17日9:25 | ||
| 7 | 谭文墟新建东街14号招租 | 97.2 | 1749.60 | 8000 | 30 | 7月17日9:30 | ||
| 8 | 三门坡镇谭文墟新建南街10-1号(幼儿园)招租 | 288 | 3888?.00 | 17000 | 30 | 7月17日9:35 | ||
| 9 | 红旗镇农贸市场东侧3号招租 | 15 | 405.00 | 2000 | 30 | 7月17日9:40 | ||
| 10 | 红旗镇农贸市场东侧6号招租 | 15 | 405.00 | 2000 | 30 | 7月17日9:45 | ||
| 11 | 红旗镇农贸市场东侧8号招租 | 15 | 405.00 | 2000 | 30 | 7月17日9:50 | ||
| 12 | 红旗镇农贸市场东侧11号招租 | 40 | 1000.00 | 4000 | 30 | 7月17日9:55 | ||
| 13 | 红旗农贸市场市场东侧13号招租 | 40 | 900.00 | 4000 | 30 | 7月17日10:00 | ||
| 14 | 谭文墟新建北街原工商所办公楼5号招租 | 22 | 792.00 | 4000 | 30 | 7月17日10:05 | ||
| 15 | 谭文墟新建北街原工商所办公楼4-2号招租 | 24.75 | 990.00 | 4000 | 30 | 7月17日10:10 | ||
| 16 | 谭文墟新建北街原工商所办公楼4-3号招租 | 24.75 | 891?.00 | 4000 | 30 | 7月17日10:15 | ||
| 17 | 谭文墟新建北街原工商所办公楼4-6号招租 | 24.75 | 891?.00 | 4000 | 30 | 7月17日10:20 | ||
| 18 | 白石溪旧农贸市场房屋(后)招租 | 415.49 | 2617.2?0 | 12000 | 30 | 7月17日10:25 | ||
| 19 | 红旗镇龙发街57号房屋及大棚(前)招租 | 119.07 | 333.90 | 2000 | 30 | 7月17日10:30 | ||
| | | 66.29 | | | | |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支付: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2% | |||||
| 装修 期限 | 20天(含在合同期内) | 租赁保证金(元) | 首年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总额 | |||||
| 标的 状态 | 部分商铺尚在租期内,部分商铺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尚在租期内的商铺享有优先承租权,空置的商铺不设优先承租权) | |||||
| 房屋 现状 | 本次招租的商铺(房屋)均位于海口市三门坡镇、红旗镇中心地带,物业价值较高,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浓郁,生活服务齐全,地理位置较好。 | |||||||
| 租赁 用途 | 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或铺面用于经营机械维修、殡葬服务类、铺面不得囤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有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一切违法项目。 | |||||||
| 重大事 项说明 | 部分商铺尚在租期内,该类商铺的交付时间统一顺延至原有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①序号8号铺面,原租赁期限至2026年12月28日止。 ②序号12、14号铺面,原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2日止。 ③序号15、16号铺面,原租赁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止。 |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5月19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 招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口市琼山区商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106MBOU675441 注册地:海口市琼山区文庄路41号 法定代表人:吴江晓 经济类型: | ||||||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 | ||||||
| | 招租方 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交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自原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给予原承租方20天的过渡期,新承租方的租金从20天的过渡期后起算,若原承租方竞得,一概不给予过渡期。 6、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或铺面用于经营机械维修、殡葬服务类,铺面不得囤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有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一切违法项目。若因乙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新承租方承担。 7、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8、招租方负责铺面的清场工作。自交付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9、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铺面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0、其他未尽事宜按《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 |||||||
| 标的 交割 | 按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4、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现场 展示 |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谭文墟、红旗镇 | |||||||
| 报名 时间 | 自公告之日至2026年7月16日 |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6年7月1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交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公告规定的时间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报价。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填写时注明拟承租年限)、《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账户信息(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账户信息(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租赁保证金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不含次高报价者),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照租赁期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竞价安排 | ||||||||
| 竞租人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段: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0898-66558030 陈先生0898-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 |||||||
| 单位 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