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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项目详情

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0日    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本次租赁面积13516.78平米。现为滨海高新区华苑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供应商需保证甲方所租赁区域具备完善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电梯、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办公家具齐全,具备拎包入驻要求。本项目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30.7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本次租赁面积13516.78平米。现为滨海高新区华苑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符合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单位办公条件和入驻人数需要,按照实际办公的需求,租赁智慧山A座办公楼作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使用。如搬迁办公地点会造成办理业务不便、增加相关装修及办公环境布置的成本,不利于节约采购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由唯一产权及经营单位天津物产基建物资有限公司承接此租赁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物产基建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2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11日至2026年07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昆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电话:8480699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何江
联系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电话:8480621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