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套罚没房产网络竞价公开处置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套罚没房产网络竞价公开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LJFM2026-03
处置方: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丽江市行政中心)
集中代理机构: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丽江市行政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 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480 号)、《丽江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受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套罚没房产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处置房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套罚没房产。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表
(三)标的情况说明:
1、标段1:“玉龙县幸福家园小区9幢402号”房产。
(1)标的简介:该标的位于玉龙县幸福家园小区9幢402号,精装修,目前空置。不动产权证为:云(2019)玉龙县不动产权第0000874号;权利人:刘文东/彭玉菊;共有情况:共同共有;不动产单元号:530721101205GB13174F00090008;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面积:分摊土地面积26.42㎡,房屋建筑面积127.94㎡;房屋结构:混合结构;专有建筑面积:114.25㎡,分摊建筑面积:13.69㎡;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第4层;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7年01月30日起至2077年01月30日止。
(2)已知标的瑕疵说明:该标的存在未结清物管费、水费等。标的物移交前、后产生的应缴、欠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煤气费用、物业费、通讯费、应缴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标段2:“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720号”商铺。
(1)标的简介:该标的位于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720号,目前出租给古城区基督教会,租期2027年6月1日到期,年租金6万元。不动产权证:云(2018)古城区不动产权第003132号;权利人:刘文东;共有情况:单独所有;不动产单元号:530702003205GB00296F000100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面积:独用土地面积128.22㎡,房屋建筑面积232.51㎡;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3;所在层数1-3层;使用期限:2008年12月31日起至2048年12月31日止。
(2)标的情况说明:该标的目前出租给古城区基督教会,租期2027年6月1日到期,年租金6万元。竞得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变更合同主体,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协议。
3、标段3:“古城区玉雪大道瑞祥家园49号3栋1单元103号”商铺。
(1)标的简介:该标的位于古城区玉雪大道瑞祥家园49号3栋1单元103号,目前出租给丽江月贝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租期2027年3月31日到期,年租金2.5万元。房屋所有权证号:丽江市房权证古城字第0049998号,房屋所有权人:刘文东,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商铺,建筑面积:126.86㎡;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丽国用(2016)第2503号,地号:OK-03S98-103,地类(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27.36㎡,终止日期:2055年06月30日。
(2)标的情况说明:该标的目前出租给丽江月贝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租期2027年3月31日到期,年租金2.5万元。竞得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变更合同主体,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协议。
4、标段4:“玉龙县文澜苑小区51幢1号”房产。
(1)标的简介:该标的位于玉龙县文澜苑小区51幢1号,毛坯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合同登记号:YL2016051100937,建筑面积:260.41㎡,层数:3层,建筑结构:砖混结构,用途:住宅。
(2)已知标的瑕疵说明:该标的存在未结清物管费等相关费用,标的物移交前、后产生的应缴、欠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应缴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标段5:“玉龙县文澜苑小区51幢2号”房产。
(1)标的简介:该标的位于玉龙县文澜苑小区51幢2号,毛坯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合同登记号:YL2016051100936,建筑面积:260.41㎡,层数:3层,建筑结构:砖混结构,用途:住宅。
(2)已知标的瑕疵说明:该标的存在未结清物管费等相关费用,标的物移交前、后产生的应缴、欠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应缴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二、处置方式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采用网络竞价(限时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网络竞价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允许联合竞买。
(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买人取得《资格确认通知书》。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 10 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7日9时00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竞买人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
2.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的须上传如下报名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
(5)竞买承诺书(法人签字、单位盖章)扫描件。竞买人应承诺自愿申请参加该项目的网上竞价公开处置,了解公告项目情况,自愿遵守该项目公告中的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竞买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自然人参加的须上传如下报名资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银行卡正反面扫描件;
(3)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
(4)竞买承诺书(签字加盖手印)扫描件。竞买人应承诺自愿申请参加该项目的网上竞价公开处置,了解公告项目情况,自愿遵守该项目公告中的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竞买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五、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标段号 | 标的名称及房号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竞买底价/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标段1 | 玉龙县幸福家园小区9幢402号房产 | 2026年8月10日9时00分 | 66.5288 | 0.5 |
| 标段2 | 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720号商铺 | 2026年8月10日15时00分 | 131.3682 | 1 |
| 标段3 | 古城区玉雪大道瑞祥家园49号3栋1单元103号房产商铺 | 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 90.0706 | 0.5 |
| 标段4 | 玉龙县文澜苑小区51幢1号房产 | 2026年8月11日15时00分 | 171.8706 | 1 |
| 标段5 | 玉龙县文澜苑小区51幢2号房产 | 2026年8月12日9时00分 | 171.8706 | 1 |
六、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7日9时00分
(二)地点:标段1地点:玉龙县幸福家园小区9幢402号;标段2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720号;标段3地点:古城区玉雪大道瑞祥家园49号3栋1单元103号;标段4地点:玉龙县文澜苑小区51幢1号;标段5地点:玉龙县文澜苑小区51幢2号房。
(三)联系人及电话:杨美洁 0888-3990393。
(四)意向竞买人需查看本项目标的物的,请于2026年7月 10 日至2026年8月7日09:00-17.:00前往相应标段地点统一踏勘。是否参加现场查看不作为竞买人报名本次竞买的资格条件。鉴于拍卖标的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仔细勘验拍卖标的,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和了解,一旦参与竞价拍卖,即视为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所有瑕疵并自愿承担风险。
七、竞买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标段1须交纳保证金:7万元;标段2须交纳保证金:13万元;标段3须交纳保证金:9万元;标段4须交纳保证金:17万元;标段5须交纳保证金:17万元;
(二)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9时00分。
(三)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保函等方式种。银行转账的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账户。交纳人名称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前竞买人保证金未足额转入保证金账户的,不能参与本次竞价。
(四)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 户: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 号: 5305 0174 6136 0000 00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大研支行
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与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到账情况,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交纳到账确认电话:0888-5102501。
(五)保证金退还
1.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处置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放弃竞得、拒绝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处置方签订成交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成交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后,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作为成交款扣除,不计利息。
3.其他竞买人(含主动放弃竞买的)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项目发生终止的,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竞买人保证金。
5.保证金退还手续:
竞买人须持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信息)、银行缴款回执单复印件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科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全额一次退回,不计利息。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电话:0888-5102501。
八、竞买人资格审查确定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或竞买保证金未到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竞买资格。审查合格的通过网络发送资格确认通知书,请竞买人注意CA登录网站查收。合格竞买人可参加下一步网络竞价。
(二)报名时间截止时,无意向竞买人报名的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竞买人不足1家的,本次房产网络公开拍卖失败。
九、成交结果确认与价款支付
(一)成交结果确认
1.交易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与处置方、竞得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代理机构进行成交结果公示。
3.竞得人须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处置方签订成交合同。
4.代理机构将成交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后,竞得人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作为成交款扣除,不计利息。
(二)价款支付
1.自《成交合同》 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剩余成交价款。
2.竞得人应按要求将成交价款支付至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账户,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账号:251202212920009063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丽江香格里支行
3.竞得人付款至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账户后,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无需再由竞得人确认。
十、权证变更及资产交付
(一)权证变更
1.因竞得人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标的过户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处置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标的物产权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处置方给予协助。
3.如因政策原因或标的物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处置方可以收回标的,同时退还竞得人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处置方和竞得人均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处置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过户时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为准。
5.产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其他在标的物移交前、后产生的应缴、欠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煤气费用、物业费、通讯费、应缴税(费)等)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二)资产交付
1.处置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以到达处置方指定账户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置方进行标的物的移交并将标的物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竞得人,由竞得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处置方给予配合。
2.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参与竞价竞买,即视为其已对处置标的物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质量、面积及瑕疵等)。
十
一、竞价须知
(一)本次网络竞价公开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拍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均以标的物房屋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处置方及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标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有条款并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四)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发布,集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各竞买人应及时关注与此次竞价相关的公告发布。竞买人认为处置方需要对公告内容进行澄清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置方或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处置方或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收到竞买人书面澄清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竞买人,予以澄清相关问题。
(五)各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前,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CA认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成功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加网络竞价。
(六)网络竞价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
(七)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八)竞价程序
1.本项目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买。请竞买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丽江市”,进入“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区查看《云南省国有产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价操作。
2.合格竞买人于竞价开始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做好报价准备,于竞价时间开始时即可进行报价。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网络竞价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项目报名→交纳保证金→提交(查验)报名资料→资格审核确认→竞价(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上传合同备案→结果公示。
(九)竞价规则
1.本次网络竞价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底价)(如大于起始价的,必须按增价幅度加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3.报价自由。竞买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及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4.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循环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5.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底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起始价(底价)的;
(5)报价不符合处置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
1.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网络恶意入侵破坏的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处置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3.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云南省电子交易专业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经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的;
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或发现平台系统存在严重安全漏洞等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以上情形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1.能够保证在竞价开始时间前恢复系统运行的,电子交易活动继续进行;
2.若竞价程序无法按时或无法保证公正、公平、 有效进行的,项目暂停,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向竞买人发出暂停交易通知。导致项目暂停的情形消除后,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向竞买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恢复电子交易程序。
(十二)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三)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处置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将其列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黑名单,不能参与今后的竞买活动,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处置方签订成交合同的;
4.竞得人逾期未付清交易总价款的;
5.竞得人以不了解标的的情况为由拒付成交款及退还成交标的的;
6.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未遵守本公告的其他有关规定。
8.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
二、联系方式
1.处置方信息
名 称: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杨美洁
联系电话:0888-3990393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丽江市行政中心)
2.集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李明华
联系电话:0888-5120808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丽江市行政中心)
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88-3990393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丽江市行政中心)
4.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6483801 QQ:4009618998
5.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727666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十
三、其它事项
公告解释权归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6年7月9日
附件:竞买承诺书模板
竞买承诺书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本公司(我本人)承诺自愿申请参加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5套罚没房产网络竞价公开处置项目(项目编号:LJFM2026-03),已了解公告内容,已知悉标的物瑕疵情况,接受该项目公告的全部条款及要求,自愿遵守该项目公告中的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竞买人(公章或签字按捺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书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列表:
|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1 | 处置公告审核确认表.pdf |
| 2 |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套罚没房产网络竞价公开处置公告(定稿).do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