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定县昌明镇高坡村2026年平寨至扁左产业路硬化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贵州 发布时间:2026-07-10
项目详情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2320260007J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定县昌明镇高坡村2026年平寨至扁左产业路硬化项目 |
|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706001 |
|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6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 |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 七、其他要求2.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每月驻留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少于 22 日历天,每天不少于8 小时,服从采购人的现场考 勤管理,且每天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到,采购人将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 员考勤进行考察,每缺勤一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罚款 5000.00 元/人,主要管理人 员罚款 3000.00 元/人。人员缺勤天数超过 10 日历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 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现将删除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 七、其他要求2.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每月驻留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少于 22 日历天,每天不少于8 小时,服从采购人的现场考 勤管理,且每天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到,采购人将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 员考勤进行考察,每缺勤一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罚款 5000.00 元/人,主要管理人 员罚款 3000.00 元/人。人员缺勤天数超过 10 日历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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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贵定县昌明镇人民政府 |
| 地址:贵州省贵定县昌明镇政府大院 |
项目 联系人:张海波 |
| 联系方式:0854-53101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贵州聚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泓源国际城 |
联系人:唐凯莹、洪婷、刘庆梅 |
| 联系方式:18798773856 |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