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团险渠道增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团险渠道增值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XHBX20260701),采购人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采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团险渠道增值服务,项目含税预算92万元,服务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内容:在线视频问诊、门诊预约协助、住院及手术安排协助、报告解读、住院护工(院内、院外)、上门护理、远程康复指导、陪诊、健康讲座、心理咨询、二次诊疗、国内多学科诊疗、大病专案管家、折扣购药商城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2中标人数量:2名
业务分配规则:
本项目选定两家定点供应商,不约定固定业务份额,采用逐单动态分配模式。
招标人将结合每单客户实际服务需求,在满足服务地区、人力分配、服务时效、客户个性化需求等硬性条件下,根据对应服务组合价格择优确定承接单位。当两家报价接近或一致时,依次参考以下因素择优分配:
(1)过往同类型订单履约质量、交付时效、投诉情况
(2)本单专项服务方案贴合客户需求的程度
(3)原则上确保最低占比10%,避免长期集中单一供应商接单。
1.3服务地点:中国大陆地区。
1.4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投保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协议正文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则以框架协议下最早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时间为准)至少3份类似项目(就医协助服务类)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
同一个采购人/甲方提供多份协议,计一份。同一家公司不同分支机构视为不同的采购人/甲方。合同名称或内容须包含“门诊预约”、“住院手术协调”或“绿通”、“讲座”、“折扣购药商城”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字样。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2.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查询截图)
2.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8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9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严禁被列入新华保险系统供应商黑名单清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招标人的采购活动。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
4.3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账号详见4.4.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公告附件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邮件后,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接收邮箱chenshao.zgtj@chinaccs.cn,接收
联系人:陈劭)。
4.4招标文件费用:
4.4.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2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0081334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
5.3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礼尚路69号高尚领域T3栋20层2018室。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会议,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58号新华保险大厦10层
联系人:叶斯
联系电话:021-609342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礼尚路69号高尚领域T3栋20层2018室
文件发售
联系人:陈劭
联系电话:13512181214
联系邮箱:chenshao.zgtj@chinaccs.cn
项目
联系人:陈劭、邓铁娟
联系电话:13512181214
邮编:/
联系邮箱:chenshao.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2593799000081334
异议
联系人:陈劭
异议联系方式:13512181214,chenshao.zgtj@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采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团险渠道增值服务,项目含税预算92万元,服务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内容:在线视频问诊、门诊预约协助、住院及手术安排协助、报告解读、住院护工(院内、院外)、上门护理、远程康复指导、陪诊、健康讲座、心理咨询、二次诊疗、国内多学科诊疗、大病专案管家、折扣购药商城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2中标人数量:2名
业务分配规则:
本项目选定两家定点供应商,不约定固定业务份额,采用逐单动态分配模式。
招标人将结合每单客户实际服务需求,在满足服务地区、人力分配、服务时效、客户个性化需求等硬性条件下,根据对应服务组合价格择优确定承接单位。当两家报价接近或一致时,依次参考以下因素择优分配:
(1)过往同类型订单履约质量、交付时效、投诉情况
(2)本单专项服务方案贴合客户需求的程度
(3)原则上确保最低占比10%,避免长期集中单一供应商接单。
1.3服务地点:中国大陆地区。
1.4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投保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协议正文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则以框架协议下最早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时间为准)至少3份类似项目(就医协助服务类)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
同一个采购人/甲方提供多份协议,计一份。同一家公司不同分支机构视为不同的采购人/甲方。合同名称或内容须包含“门诊预约”、“住院手术协调”或“绿通”、“讲座”、“折扣购药商城”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字样。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2.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查询截图)
2.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8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9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严禁被列入新华保险系统供应商黑名单清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招标人的采购活动。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
4.3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账号详见4.4.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公告附件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邮件后,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接收邮箱chenshao.zgtj@chinaccs.cn,接收
联系人:陈劭)。
4.4招标文件费用:
4.4.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2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0081334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
5.3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礼尚路69号高尚领域T3栋20层2018室。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会议,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58号新华保险大厦10层
联系人:叶斯
联系电话:021-609342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礼尚路69号高尚领域T3栋20层2018室
文件发售
联系人:陈劭
联系电话:13512181214
联系邮箱:chenshao.zgtj@chinaccs.cn
项目
联系人:陈劭、邓铁娟
联系电话:13512181214
邮编:/
联系邮箱:chenshao.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2593799000081334
异议
联系人:陈劭
异议联系方式:13512181214,chenshao.zgtj@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 附件一: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 |||
| 项目名称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团险渠道增值服务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CITCC-XHBX20260701 | ||
| 领取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银行 | |
| 注册地址 | | 银行账号 | |
| 电话 | | 银行联行号 | |
备注:上述信息是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发票所需的信息,请投标人财务人员详细填写 | |||
| 项目联系人 | | 手 机 | |
| 电子邮箱 | | ||
备注:项目联系人是投标人唯一指定负责本项目所有事宜的联系人 | |||
| 文件领取情况 | |||
| 汇款方式及汇款金额 | | ||
| 日 期 | | 投标人盖章: | |
| 备 注 | |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